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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3篇(2024年)

时间:2024-01-17 15:00:08 来源:网友投稿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3篇,供大家参考。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3篇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1

  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2022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每周五加二。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每天一加一。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12:30至13:30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4:30至5:30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4:30正好衔接。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

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心校建议的服务方式有:

1.基本托管服务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组织、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休息、娱乐、作业、阅读等。托管期间教师发挥看护、保育、辅导等作用,保安全、保健康、保快乐、保成长。托管时,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解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开发,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视频观赏、音乐训练、体育运动、绘画制作、劳动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场地大小,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3.编班编组方式中心校本着“服务的了、服务的好”的原则,根据学生年级差别和班级学生数量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原则上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避免不同年级不同服务内容的交叉影响。二是对于校本部,年级(班级)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不足20人的,可以合并年级(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合并只限在“第一、第二、第三”各个学段内。三是对于在校生50人左右的村小,允许以年龄划分和学生需求为依据,全校性实行分项目混班编排,如把原有一二三四五个年级班混编为一二三四五个项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4.活动选择方式为保证各种素质活动取得切实效果,避免各小组活动时设备、场地的冲突,学校要整体统筹活动内容、错峰安排活动项目。一个学校(年级)选择的活动项目宜杂不宜单,确使全校素质活动百花齐放、错落有致;各兴趣小组或社团选择的活动项目宜单不宜杂,既保证项项活动有人练,又保证活动项目可以随服务周期轮换,实现循环发展;所有项目活动开展都要坚持周期时长,提倡以学期为周期,确保训练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深入学有所得。

(四)服务内容中心校拟定了本学期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1.中午12:30—13:30的一个小时,执行“二加四”模式:练字二十分钟,午休四十分钟。

a.练字。根据科学研究,人在饭后不宜立刻进行各种运动。此时学生来到学校先静一静,沉下心来,运运笔,练练字,或硬笔、或软笔、或粉笔,一憋一捺写人生,既能训练“写好字”的技能,又能“修身养性”“鉴美启智”,陶冶思想情操,一举多得。

b.午休。练字二十分钟的“身心沉淀”,正好为接下来的午休环节做铺垫。午休是我国传统文化倡导推行的“睡子午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学校已经把学生午休写进了课程表。中午适度的休息,能够缓解上午学习与生活的疲惫,清除前摄抑制,储备精力和能量,为下午高效学习做准备。我们安排午休四十分钟的时长,在心理学上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中心校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下午4:30—5:30的一个小时,执行“四加二”模式:自主作业(阅读)四十分钟,集体活动二十分钟。

a.作业。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在班作业,教师现场督促看管,大大缓解了“家长辅导难难辅、学生不认真作业作业不认真”的困局,更是改变了学生借用电子产品抄袭作业的现状;再加上服务教师均是专业人员,及时、规范、专业的讲解与指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现状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作业的诊断、巩固、深化功能,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推进作用显而易见。

b.阅读。在此服务阶段,当学生作业较少时,或者作业花时教少时,我们可以借阅读活动替代或补充时长。开卷有益,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启智、读书可明理,阅读的好处不言自明、妇孺皆知。书包里的书、图书室里的书、电子书,应该是我乡学生读物的三大来源。课后服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好这些书籍,采取多样形式阅读,争做“诗书少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用书籍的厚度架起他们人生的高度,用知识的广度托起他们眼界的宽度。

c.活动。学生作业时身体基本是静态的,作业后大脑也比较疲乏,所以下阶段要让学生动起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培养特长。根据我乡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中心校暂时把活动内容划定在都便于落实与开展的一些项目上,包括诵读与演讲、绘画与制作、合唱与演唱、体操与舞蹈、球类与棋艺等。学校学生喜爱什么项目,就开展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条件成熟,学校就落实什么项目。以上活动项目一定要以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为载体组建并实施,这样的集体性小组或社团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指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责任担当,促使大家齐进步共成长!注:由于一二年级学生作业本身较少,他们在此环节仍然可以执行“二加四”的模式,具体由服务教师调配。

(五)服务人员

1.充分调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学校非教学教研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性课后服务,休假老师和未代课老师不得参与课后服务,语数学科老师和代课课时多的老师优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中心校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3.中心校从安全和服务质量角度考虑,课后服务时原则上要保证两个以上的教职工同时服务,因为不同学科作业和活动项目需要不同专业的教师指点答疑和指导示范。对于师资紧张的学校,每50名学生范围至少配备一名辅助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一个老师放一群羊”的现象。

(六)服务费用经县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实行减免服务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学校支持。我乡校2022年秋季学期执行此收费办法。

(七)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课后服务实施原则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四、课后服务形式与内容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五、具体时间安排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年级:4:30——5:40二年级:4:30——5:50三年级:4:30——5:55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六、课后服务要求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课后服务家校双方职责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区教体局教育【 **** 】** 号“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以学期为周期逐步完善),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三、工作内容

基于学校下午学生放学时间与一些家长下班时间相冲突,家长不能按时接学生回家的困难,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 2 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

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发展兴趣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

兴趣小组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目前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等条件,开展球

类、舞蹈、音乐、书画兴趣小组,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3.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

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

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四、组织实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

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

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课后服务经费来源执行区教体局文件要求。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参与开展课

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在符合规定前提下给予适当补助。

五、实施要求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组长: ***

副组长: *** *** *** ***

下设办公室

主任: ***

成员: *** *** *** ***

***: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管工作。

***:负责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拟定、推进实施、过程监管、绩效考核评估;具体负

责** 校区相关工作落实。

***:负责课后服务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制定、 督促实施并定期开展检查; 负责协助、指导本部相关工作的落实。

*** :负责课后服务活动学生行为规范要求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管理; 负责 ** 校区相关工作的落实。

***:根据相关制度和方案,负责本部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

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

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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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二、基本原则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17 时 30 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 时 30 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 20 时 30 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 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教联发〔2020〕9号同时废止。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 号)精神,在认真总结 2019 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1.5 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7

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暑假学生后无人照管的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基字〔20xx〕1号)、《xx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通字〔20xx〕90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北区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通过召开干部会、班主任会、教师会的方式,层层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并制定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践行学校“让每个孩子如花般精彩绽放”的教育理念。

二、工作原则

学校实施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有刚性需求的家长能够接受基本服务;坚持公平性原则,尊重家长意愿,积极引进高品质第三方培训机构为家长提供多种选择;坚持激励性原则,对参与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适当增加绩效补贴;坚持安全性原则,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主要事项

(一)课后服务时间

暑期托管分四个时间段(不含非工作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期或多期。

托管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根据实际,学校经与家长沟通一致,时间可适当调整,为家长提供灵活方便的服务。

(二)课后服务地点:

因学校周边面临拆迁,环境较差,校园暑期进行围墙整修,为学生安全考虑,故借四方小学教室进行暑期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

在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学生。

(四)课后服务模式及内容

课后服务每班人数以40人左右为宜。课后服务以看护为主,由学校或第三方(具备资质并通过遴选)提供课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活动、科技教育、研学实践等基本服务,不组织加班补课、讲授新课、学业测试等。

学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服务费用。托管服务期间,发挥家委会作用,协助提供午餐服务,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成立目的是做到形成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网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做到“零投诉”,落实到位,为学生服好务,为家长服好务。

监督小组认真把握文件精神,共同制定学校暑期课后服务方案,建立健全课后校内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做到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扎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强化监管。暑期课后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提高暑期课后服务水平。

3、保障安全。学校要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8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xx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xx〕5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二)教师志愿。积极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学生自愿。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等事项,方便学生及家长选择。

(四)公益普惠。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确保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

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注:乡镇及以上学校(不含村小学、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纳入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统计口径,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时间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

1、开设课程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建议如下:

(1)学科类:语文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指导、习作指导、口语交际、古诗词赏析、写字指导、看图说话、朗诵、演讲指导等课程;数学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数学思维训练、计算技巧训练等课程;英语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训练、口语训练等课程;其他学科,也可因地因校因生制宜开设作业辅导等相关课程。

(2)科技类:可开设机器人组控、科学小制作、航模、魔方、科学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打印笔、编程设计等课程;

(3)艺术类:可开设合唱、小组唱、戏曲(剧)、书法、美术、舞蹈、器乐演奏、非遗项目等课程;

(4)体育类:可开设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啦啦操、跳绳、田径等课程。

2、午托服务

小学可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为学生午托开展午休、午餐服务。

(四)服务方式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2、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五)经费保障

1、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2、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3、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4、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六)材料报备

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2、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发改部门加强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监督和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学生的饮食安全。各县(市、区)要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指导辖区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考核体系,要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要将课后服务覆盖率不足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各学校要鼓励家长主动承担子女的课后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使课后服务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xx发〔20xx〕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为1个课时,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1+X”模式,以托管服务为主: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其他服务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德育、美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原则上按照标准班额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地各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五)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目前暂定市内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资质审核。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1。组织机构:资质证明、组织管理、领导机构、师资力量等;2。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信息通报、财务管理等并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3。实施方案: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劳务报酬发放方案等。报批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节假日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对提出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核,评估认定合格的纳入备案目录进行监督管理,且每学年对其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质。

(七)材料报备。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公益组织签订的协议、公益组织合法设立的证照或文件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xx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10

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共计xx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11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12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两办的“双减”政策,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和时间,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我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全校性的课后服务工作。以《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xx县政办函[20xx]114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家长高度自愿的原则,坚持注重素质提升的原则,坚持确保学生安全的原则,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此项工作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实施原则

学校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优势,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放学后无法按时接走的学生,在下午放学后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管理”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书面申请,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校级家委会配合宣传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校级家委会主任

成员:学校行政人员及各班班主任、班级家委会主任

四、实施程序

1、成立工作机构。我校成立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2、确定服务项目。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情况,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服务内容为:辅导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引导学生进行自主阅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

3、家长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家长签订好《xx小学课后服务协议》,提交班主任审核,由学校统一实施服务。

4、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语文数学老师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服务,其他科目老师参加任教的本班级、年级的服务。结合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参与课后服务。

5、经费情况:

(1)收费:根据省市文件按照10元/天收取;经学校行政会议商议通过,免收建档立卡、残疾儿童、社会供养等特殊困难学生的课后服务费用。

(2)服务者补助发放:基本参照市教育局对于学生托管服务的标准:90%给付每位服务者课时劳务费,10%经非税转入行政账户;每班根据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配备不少于2个老师。

(3)服务时间夏秋季16:00-18:00,春冬季15:30-17:30。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用,收支账目明细及时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校级家委会的监督及各级督查。

(4)凡不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不能发放补助。

五、保障机制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教学部门要安排好人员,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教育。学校每日由巡查人员做好学生的考勤统计。

后勤部门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德育部门加强对家长、学生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和守纪教育,纳入五项评比。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课后服务行为,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服务期间教师如有课程调整必须在在线文档上填写好调课通知单,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我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师德考核范围。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流程安排

1、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文件《xx县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与我校实际,与家委会成员讨论有关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内容与时间及具体实施措施。

2、开学报到时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宣传《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做到人人知晓,绝不强求,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填写《xx小学课后服务协议》。

3、学校教导部门根据自愿报名学生人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场地、人员、内容的相关工作安排,并正式实施。

七、附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小组名单及职责

课后服务辅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全体任课老师

课后服务辅导小组职责:

1、根据辅导教师具体操作要求进行课后辅导,做到高效服务,让家长学生满意。

2、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及时清点学生到位人数,如有情况及时与家长、班主任联系,确保清楚每一位学生的去向,不让学生走失。

3、确保学生安全。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学生安全、卫生、纪律教育,并履行好交接班职责、确保与家长交接安全。

课后服务督查小组:

督查组长:xxx

中心校督查人员:xxx、xxx

督查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课后服务督查小组职责:

1、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并监督课后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巡视和抽查,督促带班老师的课后服务工作的及时、到位,并做好辅导教师的考勤记录,确保托管学生安全,服务质量高。表彰推介优秀的人和事。

3、巡视中发现问题及时告诉相关领导,协助、指导解决问题。

4、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指导、督促。及时与工作小组沟通,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工作。

5、发现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仍办班补课、向校外辅导机构推介学生、经费收支违规等违纪违规行为严厉追责,提交纪检组处分,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篇13

为进一步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接送难的这一社会问题,保障学校工作的稳步推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3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xx北教[20xx]12号)、《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综〔20xx〕68号)文件精神,xx实验小学经过校务研究决定在20xx年春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学校地址

xx市xxxx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服务对象

xx实验小学在校学生(中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午托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调查表、申请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班级晚托情况一览表、协议书,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服务时间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放学后三课时(120分钟),具体时间表详见附件。

2、教室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本班级教室。

3、学生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3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五、服务内容

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

六、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的原则,有序组织学生报名,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落实课后服务教师和值班领导,遵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到安全、有序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服务有方向、有方法、有措施。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中午第三节课结束后,班主任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看护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做好签到工作,核对好名单后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放学离校,清点好人数,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送到学校门口外,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放学,负责清校。

七、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中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2元/人/课时,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按学期结算,期末一次性收取。收费形式经有关部门确定后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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