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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物业工会

时间:2022-06-16 18:5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物业工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物业工会

物业工会4篇

【篇1】物业工会

物业一公司2014年工会工作总结及

2015年工作计划

单 位:物业一公

领导签字:

时 间:2014年11月

--------物业一公司2014年工会工作总结

2014年,物业一公司在矿工会的正确带领下、紧紧围绕矿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车间工会组织的桥梁作用,扎实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动员和组织分公司广大职工在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物业中发挥车间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全体员工发挥了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的精神,使后勤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后勤服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1、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为困难职工服务。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元旦、古尔邦节、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车间工会积极配合矿工会开展了节前的送温暖活动,“三节”期间慰问生病职工3人,慰问困难职工家庭10人次,共计 元。为员工送去了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元月中旬,由矿工会牵头,组织个单位职工积极踊跃的为宁煤扶贫基金会捐款献爱心,共计捐款10550元,弘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

做好日常“送温暖“活动。物业公司的用工形式比较复杂,现有在册职工232人,临时用工57人,女职工111人,占职工比例50%。因各劳务公司派遣的职工大多数都在绿化、单身公寓楼工作,难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是从平时的小事中体现的,平时职工生病住院,车间工会组织人员前去看望;
职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车间工会想办法帮助落实解决;
职工遇到婚丧嫁娶等事,车间工会前去帮忙和慰问,来表达公司的关怀。有的职工家中出现纠纷,公司女工委会登门为其调解,尤其是关系到职工利益的事情,车间工会都积极的向矿工会领导反映。每逢在中秋节、春节、古尔邦节等节日车间工会同公司领导带着慰问品到当班职工工作现场进行慰问,体现了单位领导的关心和工会组织的温暖。6月12日,车间工会统一组织了“送清凉,保安全” 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锅炉检修人员送上了50多元的毛巾、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
8月中旬又遇上了第二季高温,公司领导紧急部署,给夏季检修工作在现场的员工送去了爽口的西瓜,绿豆汤为他们带去了一片清凉。9月29日,车间工会及公司领导来到生活区为工作在供暖现场的职工送去了药箱及常用的感冒、润喉、创可贴等药品,保证了突发生病的职工能及时得到治疗。

2、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年度上报制度。为及时了解职工的困难,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车间工会每年年初都对困难职工进行摸底、调查。首先各班组先将自己的困难职工上报到车间工会审核后,上报矿工会,工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对核实,最后筛出17名困难职工,进行了建档工作。为使困难职工档案实行数字化网络管理,车间工会严格按照困难职工界定新标准,进行重管理。

3、队公开工作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物业一公司始终坚持队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规范队务公开工作,使队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生产的实际。今年队务公开内容达到7项,涉及到车间工会经费的使用、各职工代表提案答复情况、职工的奖惩情况、困难职工的补助及慰问情况、奖金的发放、废旧物资处理、住房的分配等各方面。公司、班组能严格按照队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公开栏、数字化平台以及召开全体职工代表会和班组民主生活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民主管理,做好班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车间工会每月用文明生产检查的形式和每月班组建设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后勤民主管理,密切了干群关系。

4、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视职工代表提案,做好建档工作。7月22日,成功召开了物业一公司2014上半年职工代表大会,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经理何学军所作的行政工作报告及其车间工会主席所作的《物业一公司上半年工会工作》、《会费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大会认真总结了物业一公司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统一了职工的思想,明确了奋斗目标,鼓舞了工作干劲。

5、重视女职工特殊保护,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物业一公司共有职工232人,其中女职工111人,占职工比例50%。车间工会女工委员会针对本单位女职工人员构成特点,积极开展了各项女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车间工会做好帮助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团结带领各族女职工发扬“自强、自爱、自重、自立”精神,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今年10月, 积极组织111名女工参加矿组织的健康体检,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6、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

车间工会组织职工以群众健身为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2014年,我们组织职工参加灵新矿工会文体中心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比如:羽毛球、兵乓球、拔河、女职工跳绳、篮球比赛、大合唱等活动,其中:

1、为纪念第10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丰富和活跃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工会于2月在文体中心,举办了庆“三?八”女职工跳绳比赛。并给每一位女职工发了3.8纪念品(玫瑰花 平安果)。车间工会也根据实际情况举行了座谈会、趣味运动会等各类活动;
2、9月29日,举办了庆“十一”职工拔河比赛,来自7个班组的70名职工参加了比赛;
3、车间工会组队参加矿庆“三.八”女职工跳绳比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二名;
4、九月下旬,组队参加矿工会举办的庆祝“安康杯篮球比赛”获得女子队获得了团体第三名。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了企业文化娱乐氛围,满足了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了职工身心健康,提高了广大职工做好工作的凝聚力。

8、按时做好会费收缴工作。车间工会每年对工会经费做到按时收缴,按时上交。对中途辞职的职工及时监督补缴会费,工会会费收缴率为100%。

第二部分:2015年工会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在矿党委和矿工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扣矿党政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车间工会工作,履行车间工会职能,发挥车间工会作用。具体做法如下: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发挥车间工会组织优势作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公司的服务发展开创车间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继续做好职工“热点难点”问题的摸底,不断完善工会组织维权服务机制。深入职工,倾听职工呼声,把广大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热切企盼解决的难点问题作为重点,真正把求真务实精神贯彻于维权之中。

三、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会工作,拓宽工作途径、丰富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永葆车间工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职工的培训工作,重点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业务培训。

五、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引导员工勤于学习、注重思考热爱本职、兢兢业业、锐意创新、任劳任怨、甘于奉献、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

物业一公司车间工会

2014年11月

【篇2】物业工会

xxx公司工会2017工作亮点

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企业民主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团队建设和各类文体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职工之家”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主要工作亮点如下:

(一)强化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厂务公开。组织员工代表对公司新修订的劳动考勤、工资福利等四项制度进行了会审,对集体《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权益保护合同》进行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全过程参与了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主管、专责等关键岗位公开竞聘工作,并对竞聘上岗人员进行了公开公示,落实了企业民主管理。

通过厂务公开栏、局域网等方式对公司的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公开,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二是完成了公司一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补选登记上报工作。征集了三项提案并上报。筹备召开了公司一届三次会员大会,审议了总经理工作报告,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和《女职工专项权益保护合同》,补选了缺额工会委员。公司年度工作会及会员大会召开前,开展提案征集活动,共收到提案5件,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了说明。

三是成立“爱心帮扶互助基金”,开展困难员工家庭帮扶工作。成立公司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伙食安全卫生、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二)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提升全员综合素质

1.认真开展 “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重点开展了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主题竞赛活动。参加了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教育月”,向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发放“安康杯”知识普及宣传资料,使广大员工对“安康杯”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以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2. 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生产一线的全体员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参赛率98%以上。组织风电运行检修人员开展理论和技能考试,选拔两名选手参加集团公司和行业风力发电检修技能竞赛,得第五名,获化学系统“技术能手”称号,所在参赛队获团体一等奖。公司参赛队获团体第五名和优秀组织奖。

3.强化班组建设,组织班组长参加国资委远程教育培训,组织班组成员参加上岗取证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技术员、工会小组长、宣传员、考勤员等“五大员”的作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分工会、班组开展班组成员安全互保工作,对照集团公司班组建设标准开展班组建设自查自纠,促进了班组安全、文明、民主管理。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调研,解决了一线员工饮用水及备用药品等问题,协助运检人员筹资3.7万元,开展活动。七月中旬气温最高时,向坚守在一线的员工们送去了西瓜、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中秋”和“国庆”节前,工会又为上述一线工作人员送去了节日慰问品。注重安全管理,开展劳动保护安全检查11次,有效保障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四)以“送健康、保安全、促稳定”活动为契机,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了“送健康、保安全、促稳定”活动。

1.完善三级劳动保护组织,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各分工会小组长任主任的“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分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和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2.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公司工会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联合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门,开展了工程建设作业现场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施工现场是否按时、按照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是否按标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10多项内容。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维护了工程建设一线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3.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检查。针对夏季高温实际,通过网络、短信,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重点加强了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等施工安全教育。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施工现场防暑用品和中暑急救药品配备,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等进行了检查。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通过以上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提高了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意识,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

(五)积极开展各类评先工作,完成主题征文活动。

按照要求,完成了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年度优秀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厂务公开、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全心全意服务职工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9篇,筛选上报6篇,其中一篇获三等奖。

(六)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员工特长,对员工的兴趣爱好进行了摸底,成立了新闻写作、摄影、球类等十多个兴趣小组并开展活动。二是开展文化惠民,设立工会活动日,每周四播放一场电影,累计播放电影二十余部。三是春节前夕开展“家书寄真情”活动,架起了企业与员工家庭沟通的桥梁。该活动还被中国电力企业文化网作为头条新闻刊登。四是开展女职工特色活动。“三八”节期间,在女工中开展 “幸福笑容”征集、评选活动,并对获人员给予了奖励。五是成立公司篮球队,与口岸相关单位进行了6场友谊赛,提高了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六是持续开展团队建设活动,组织员工进行了户外拓展训练等10多项活动,增强了员工凝聚力。七是加强“职工书屋”建设,为“职工书屋”增购图书248册,组织员工开展捐书活动,为员工提供较为丰富的精神食粮。八是开展早操、工间操活动,组织员工锻炼身体,提振了员工精气神。

(七)完善制度,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修订并印发了16项工会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会和分工会工作台帐,改选了分工会主席,完成了分工会组织机构建设。制定了工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履职的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的方法和内容,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荆轲,一个四处为家的刺客,他的心犹如浮云,心如飘蓬,是没有根的,然而高渐离的筑声,却成了他愿意停留在燕国这片土地上的原由。

  虽是初见,却如故人。也许所有的遇见,早已经是前世的注定,没有早晚,刚好在合适的时间遇见你,就是最美的相识。

  他曾经游历过多少地方,自己已经数不清,但是没有一处可以挽留他行走的脚步,唯有今日高渐离的筑声,让他怎么也舍不得离开。

  从此二人心性相投,在燕国集市上,载歌击筑,把盏言欢,欢喜处。嬉笑开颜,忧伤处,潸然泪下,即便这些神经质的状态,被集市上的人哗然,可是对知己而言,又如何呢?

  人生难得一知己,悲欢喜悦与何人相干呢?我们各自欢喜就好。生为乱世,能够遇到如此懂得自己的人,是一件多么难得的幸福事情啊!

  然而,这快意的知己日子,总归逃不过那个时代的残酷,千不该,万不该,荆轲不该是一位刺客,若不如此,又如何会被愚蠢的太子丹派去刺杀秦王,一去不复返。

  倘若荆轲不是刺客,也就更不可能身如飘蓬,居无定所,也许不可能遇见高渐离,所有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知己的离去,让高渐离心如刀割,整日独自击筑高歌,在痛苦中浑噩度日,这样疏懒的生活,无人懂他,对他来说已经倦怠了,他厌倦了这种孤独和苟且的日子。

  他本可以大隐于野,疏远于喧嚣处,可是他同样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去咸阳宫为上宾演奏,最终被人认出,他并不害怕,倒是坦然自若。因为他心里清楚这里就是染过他知己——荆轲的鲜血的宫殿,若能在这里死去,也算是一种缘分。

  然而事与愿违,秦王并没杀了他,给他一个痛快,而是熏瞎了他的双目,让他生不如死。在一次次的心伤中,他在筑中灌满了铅,仿效荆轲,想与秦王同归于尽,只是他心里非常清楚,他根本伤及不了秦王毫发。

  他之所以如此,以卵击石,无非就是想痛快死去,是一种求死的方式罢了。千百年以后,后人深记那易水的水有多寒冷,那易水的风有多刺骨。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里融入了多少痛苦和无奈?

  几千年之后,易水的水,易水的风,易水的雪,一年复一年,而那个凄美的故事,也这样经久不衰的传颂着。

  不由让我又想起伯牙绝弦的故事来,因为知己子期的离世,伯牙绝弦谢知音。

  人世间有一种高山流水的知己,叫伯牙和子期,也有一种侠义知己,叫荆轲与高渐离。古语曰:“士为知己者死。”这可能是世间最高的知己情意了吧!

  人生漫漫,朋友易得,知己难求。

  知己情,是我们需要用生命去珍惜和呵护的情意。然而这个时代,情意似乎越来越廉价,从深交到陌生。若你遇到知己情,别忘了好好珍惜。

【篇3】物业工会

走进工会——工会知识问答

走进工会

——工会知识问答

1.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性质的基本特点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答:

2.中国工会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答: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职工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自由和权利,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章程(1

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 工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工会教育并组织职工维护宪法、法律,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

(3) 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4)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在民主管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劳动争议等方面有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确立了工会作为职工代表者的法律地位。

(5) 工会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学校。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使职工成为“四有”劳动者。

3.工会为什么具有法人资格,

答:我国民法规定,得到法律承认,依法享有权力和履行义务的社会组织就是法人。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民事权利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是以人的生命存在为基础的公民个人,而是依照一定法律程序成立的,具有独立财产和组织机构,能以本组织名义进行独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1997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基层工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成立,既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4.工会取得法人资格有什么作用,

答:主要是使工会取得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以便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后,一是通过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研究起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和经济组织的行政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家机关的活动实行社会监督等方式,组织职工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是通过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在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可以接受职工委托,作为职工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保护工会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有关方面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对工会的义务,当工会经费、财产受到侵犯是,工会可以独立民事主体的资格诉诸法律,请求保护。

5. 为什么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

答:党和工会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党与工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工会是一个群众组织,它自身不可能形成独立统一的政治纲领,必须选择一个比较接近自己要求的政党的政治纲领。因此,任何工会都必然受一定政党的影响,而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在工人阶级解放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工会只有接受党的领导,才能有效的抵制错误思想对工会运动的

影响和渗透,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6.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部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7.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力:

(1) 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批评工会的任何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应尽的六项义务是:

(1)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 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阶级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8.会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被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需经过那些手续,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决议的会员,给与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会员,开除其会籍。另外,根据中华总工会组织部《关于工会会员资格和会籍处理问题的机电意见》的规定,反被依法判处徒刑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一律开除会籍。会员开除会籍,需经工会小组台轮提出意见,又基层委员会通过,收回其会员证,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9.为什么要建立工会,

答:依据社会需要,我们依法建立、完善工会组织。新修订的《工会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发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会法》应于2001年10月27日起施行。

中国工人最初建立工会是为适应工人运动的需要,维护工人利益和提高工人的工资,缩短劳动时间和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工人之间的团结。在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工会不仅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我们国家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在一些新经济组织内,工人的权益需要工会进一步的去合法保护。因此,广大职工需要通过工会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所以要建立工会。

10.新修订的《工会法》有哪些特点?

这次新修订的《工会法》共七章,五十七条。这次对1992布的《工会法》的修改共有四十四条,新修改后的《工会法》有以下特点:既适应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调整、公有制实现形式多元化的实际情况,又突出针对了日益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这两个主要维权手段,

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加大了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强化了具体保护措施,使工会干部可以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工会的职能;更好地保护了工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落实了工会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途径,明确了工会调处劳动关系的根本机制;明确了工会经费的收缴范围,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力度,保障了工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现工会职能的必要物质基础;规定了法律责任,明确了对违法主体的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

11(什么单位可以组建工会,

《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都可以依法组织工会。即在我国境内,可以组建工会的单位有:?企业。这里所说企业是一个外延较宽的概念,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也包括有限责任公哥、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概括地说,一切生产经营组织都属于工会法中的企业范畴。?事业单位。主要指离校、文化机构、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审判机关等,但不包括军事机关。

12.在我国境内什么人可以参加工会,

《工会法》对参加工会职工的条件是开放的。概括地说,参加工会的条件有三个方面:第一,以工资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里指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其它形式的收入,如有些保险机构的佣金等。《工会法》的这一规定,意味着工会会员必须是劳动者。第二,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在我国,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三,必须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这里依法主要是指依照《工会法》和有关公民结社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对工人群众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13(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谁来审计监督?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三款规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制度,是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需要,是工会经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设立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本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14(对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会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法》第三十三条从三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国家机关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第二款规定:"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都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为使这些政策和措施符合实际,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便于贯彻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时,就应当吸收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15(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16.工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工会法》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体现了中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性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工会的根本特征。《工会法》对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表现为:(1)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o(4)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同时,为使工会更有效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对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17.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主要手段是什么?

《工会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手段、途径可以有多种形式,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主要手段。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工会发挥维权职能,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为企业兴旺发达提供了可靠保证。

18.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吗?

《工会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罢免权是监督权的重要内容,撤换和罢免是工会会员对会员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工会会员认为会员代表或者工会委员有违法、违反章程或者失职、不称职以及其他违背会员意志行为的,可以撤换和罢免。但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活动原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办事。

19(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可以随意调动吗?

《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各级工会的主席和副主席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实行任期制,其选举结果要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调动,只能由民主选举产生他们的工会委员会和批准该委员会成立的上级工会决定。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工作。

20(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所需要的设施场所和物质条件由谁提供?

《工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这条规定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为同级工会提供办公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的规定。它体现了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机关支持工会,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也是我国的一贯政策。

21(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建立全国的和地方的产业工会吗?

《工会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这一款规定了产业工会设置的原则和条件,按照国民经济的行业特点,在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开展适合产业特点的活动,反映和解决本行业职工需要解决的共同性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履行

工会职责。

22(《工会法》对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时间做了哪些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和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和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个月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这一规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脱产的委员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23(工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工会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它是社团法人,国家法律规定了工会各方面的权益,这些法定的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工会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工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以可设立常设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25(违反《工会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如何处理?

《工会法》第五十一条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诲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26(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与任职期限不一致的怎么办?

《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27.企业、事业单位召开哪些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工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这就明确了企业工会有参加企业召开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的权利,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代表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工会代表职工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能够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这些方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8(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财产、经费和不动产,工会如何处理?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的不动产,是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和为职工服务,工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如果工会的财产、经费和不动产被侵占、挪用和调拨,工会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29(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工会应当怎样处理?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由哪些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职工代表;(二)企业代表;(三)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三方代表人数对等。

31(《工会法》对女职工委员会的设立有什么规定?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它规定了女工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及隶属关系。

32(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会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为基层工会专职工会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

33(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一样?

《工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这一规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即社会保险制度未改革前,这部分费用(包括离休、退休费、医疗福利费以及离休、退休人员依法应得到的其他费用等)由同级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工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同,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的部分,县级以上工会离退休人员的这部分费用也由同级财政支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险费用个人承担的部分,县级以上工会离退休人员也按相同比例由个人承担。这条规定有利于稳定工会干部队伍,调动工会干部积极性。

34(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工会能否要求纠正?

为了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工会法》第十九条作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这是《工会法》赋于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可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检查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执行职代会的决议情况,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35(工会对违反《工会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什么部门进行处理,

《工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这一规定,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寻求救济。一是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收案范围,如果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不履行其保护工会合法权益职责,工会请求其依法处理某些违法行为,而不予处理时,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会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作为的违反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36(工会根据什么原则、建立什么样的经费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如何管理、依据什么样的原则管理,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决定的。工会只有独立管理经费,才能真正做到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才能用工会的经费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37(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什么地方讨论通过,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主要手段。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必须反映企业职工的真实意愿。所以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

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如何向同级工会通报情况,

为了发挥工会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需要各级人民政府采取适当方式,向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不仅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也增强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信任感。《工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9(《工会法》对工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做了什么样的具体现定,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是为职工服务、为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的。为了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40(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该怎么做,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了争议,工会应主动同企业行政方进行协商,力争使争议通过协商解决,这样有利于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经过努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会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应该怎么办,

企事业单位在处分职工时,必须依法进行,工会认为企事业单位处分职工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这样有利于监督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办事,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2(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事先是否应告知工会,

为了更好的实现工会的维护职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工会法》规定,企业在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3(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代表)大会的哪些事项,

《工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44(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的,将受到怎样处罚,

为保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工会工作人员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凡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45(工会在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方面有什么权利,(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避免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6(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

患和职业危害等情况时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劳动权利的重要方面,也是劳动保护的重要内容,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故发生,造成职工伤死亡,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更大损失。

47(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权,《工会法》是如何规定的,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维护职能,《工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这里的工会,包括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行使调查权时,可以派出代表,持有关工会组织的证明。调查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询问有关人员取得第一手资料,也可以实地调查取证,为依法提出工会的处理意见准备事实根据。对工会的调查,企业、事业单位应该予以协助,提供方便条件,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48(工会在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方面有哪些权利,

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是工会实现维护职能的重要手段。《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49.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时,工会应怎么办,

工会是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参与处理停工、怠工事件中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50(《工会法》对工会财产的保护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是工会开展活动和举办各种为职工服务事业的物质基础。保护工会财产不受侵害,是工会顺利开展活动的前提。《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51(哪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工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县级以上工会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除了代理职工进行诉讼外,还可以从事服务于工会和职工的法律咨询、代书或审查法律事务文书, 为工会、职工签订经济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把好法律关,帮助职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以及为工会、职工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52(我国工会在国际交往中应遵循什么原则,

参加国际工会活动是中国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工会在国际活动中奉行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53.基层工会专职主席、专职工作人员人数如何确定,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54(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组织职工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

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5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哪些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听取工会意见,是实现工会参政、议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56(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由哪三方组成,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会、企业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对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保证社会政治长治久安将发挥重要作用。

57(哪些地方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在一些企业相对集中而规模较小、职工较多的地方,如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以便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8(集体合同制度对职工个人而言具有什么重要作用,

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会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赋予了单个劳动者联合起来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的权利,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际地位上获得一定程度的平等,从而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争取应得的利益。

59(哪些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60.针对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工会法》有哪些规定,

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工会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 国总工会会制定。”

61(违反《工会法》的行为,哪些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工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62(基层、地方及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63(什么情形下基层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64(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

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那些工会组织要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66(哪些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67(工会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负有什么责任,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何时颁布、修订和施行的,

1950年6月29日,毛泽东主席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的形式公布施行了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该法共五章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工会在国家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工会法》,即日起施行。该法共六章四十二条。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即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工会法》共七章五十七条。

69(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是否需要审批,

按照《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总工会的建立要报全国总工会批准;自治州、市、县、旗总工会的建立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自治州所辖市、县总工会的建立要报自治州总工会批准。全国产业工会的建立要报全国总工会批准,地方产业工会的建立,应根据其特点报地方同级总工会或者上级产业工会批准。

70. 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由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决定的。《工会法》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是由职工民主选举出来的,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机构。同时,职代会不是一般性群众组织,也不是政治性团体,它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励和任免的建议。

(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71(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人数有无要求,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了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即“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72(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是: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

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拔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73(机关工会实施《工会法》的办法由谁制定,

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但不包括军事机关。这些机关工会按照《工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74(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如何处理,

工会工作人员不严格依照《工会法》办事,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影响了工会的威信,使职工或工会利益遭受损失,必须对其进行制裁。《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如何建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按照《工会法》第十条的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76.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如何报审,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上一级地方工会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首席代表,并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商,由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77(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给予补偿,

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人二倍的赔偿”。

78(工会如何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节工作,

《劳动法》第八十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节工作,包括派代表参加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承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预防和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等工作。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79(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哪些劳动权益的,工会应当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予以改正,

《工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80(职工如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工人阶级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团结和组织职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协助人民政府工作等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工会法》第五条规定:“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81(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怎么办,

《工会法》明确规定职工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因此,《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本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工会如何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工会法》第六条第4款“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做好一切工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条件。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如果工会脱离了职工群众,那么工会的一切工作任务就都无从谈起。所以,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福利,为职工说话、办事、替职工排忧解难。

83.工会主要通过何种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国有、集体企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这是我国宪法原则。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其中包括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84(工会以什么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工会法》第四条对工会的活动准则作出明确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重要社会团体。因此,工会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章程是依据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愿望、要求制定的。“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就是工会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工会章程,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工会才能较好地体现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点,广泛吸引和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工会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党委、政府不应干涉工会的曰常工作,不要随意抽调工

会干部从事他们本职以外的工作,不应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部门。

85(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通过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和采取安全措施、工业卫生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或消除在生产中的伤亡事故和各种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达到保护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行为。

86(各级工会委员会向谁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这是《工会法》第九条规定的工会委员会与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关系。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代表全体工会会员的意志,在工会组织内拥有是最大的权力,享有最高的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则代表该地区工会会员的意志,也享有相应的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本行政区划的工会组织内权力最大;产业工会代表大会则代表该产业工会会员的意志,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各级工会委员会委员是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它说明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高于工会的各级委员会,不是各级委员会领导代表大会,而是代表大会决定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任务。各级工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就必须向大会负责,并向大会报告大会所决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大会认为有必要报告的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87. 职工因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如何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企业违反劳动纪律、法规,使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并形成争议的,工会应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中,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有关争议;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工会认为必要时可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也可由主管部门从中进行调解。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无效的,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并为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法律上的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写起诉状、被委托担任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会可以社会团体的身份接受职工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并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和查阅本案材料,行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效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8.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吗,

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可以要求上级工会派员或上级工会主动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这是《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89(基层工会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根据《工会法》第十四条第2款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就是说,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由于各级工会的具体情况差别较大,新《工会法》对工会法人的资格问题分两种情况作为规定。

90(“世界上第一次广泛的、真正群众性的、政治性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是什么运动,

宪章运动是19世纪30-40年代英国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而强大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争取政治权利的一次重大斗争。它是“世界上第一次广泛的、真正群众性的、政治性

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恩格斯对宪章运动给予高度的评价,他指出:“宪章运动是工人反抗资产阶级的集中表现。在工会的活动和罢工中,这种反抗总是分散的;总是个别的工人或部分的工人同个别的资产者作斗争。即使斗争有时普遍化了,这多半也不是出于工人的自觉;当工人自觉地这样做的时候,这种自觉的基础就是宪章主义。在宪章主义旗帜下起来反对资产阶级的是整个工人阶级,他们首先向资产阶级的政权进攻,向资产阶级用来保护自己的这道法律围墙进攻。”

91. 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发生在什么时候,哪个国家,

19世纪30-40年代,德国无产阶级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比英、法无产阶级更为严重。因此19世纪30年代末德国工人一投入斗争就表现出很强的战斗性。1844年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是这一时期德国无产阶级最突出的一次斗争。

92(国际工人协会(第一国际)何时成立,取得了什么成果,

国际工人协会是在19世纪60年代初工人运动蓬勃发展、各国无产阶级迫切要求加强团结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一个无产阶级国际性的群众组织。“第一国际”的名称,是1889年第二国际成立后,才开始使用的。

国际工人协会从1864年9月28日成立到1876年7月15日在美国费城宣布解散,先后召开过五次代表大会和三次代表会议。

列宁对第一国际的历史功绩作了高度评价,指出:“第一国际(1864-1872)奠定了工人国际组织的基础,”“第一国际的活动对所有国家的工人运动立下了伟大的功绩,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93.“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的起源,新中国什么时候正式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

1909年3月 8日,美国芝加哥的妇女和全国的纺织工业及服装工业的工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 自由平等、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这一斗争得到美国和全世界广大劳动妇女的热烈响应和积极支持。

1910年 8月 26日至 27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有德国、英国、俄国和美国等17个国家的100多名代表参加的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大会。在会上,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国际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克拉拉?蔡特金提议,为了团结国际劳动妇女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反对压迫,争取解放,学习美国妇女的斗争精神,将每年的3月8日定为国际劳动妇女节。蔡特金的倡议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赞同。大会同时还提出了实行8小时工作制、同工同酬、保护女性、保护儿童等提案。从此,每年3月8日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团结战斗的节日。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妇女1924年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群众性的“三八”妇女节大会,提出了“打倒军阀”、“同工同酬”、“保护孕妇”、“禁止多妻制”、“建立儿童保护法”等口号。解放后,1949年12月23日,我国政府正式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

94(工会是怎样产生的,

工会是在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产生的。无产阶级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同资产阶级的利益就是根本对立的。工人们在反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的斗争中,最初是单独分散进行的,结果往往遭到失败。实践使工人们认识到团结、联合的力量。于是,为适应工人阶级维护自身的阶级利益,组织起来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需要,便产生了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

英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先确立、工人阶级最先形成和发展的国家,它也是工会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典型国家。1824年,英国资产阶级政府被迫取消了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这样,从1824年开始,在英国出现了第一批合法的工会组织。并且很快发展到全英国。

继英国之后,欧洲的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如法国、德国和美国。随着工人阶级的形成和发展,也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

95(京汉铁路总工会何时何地成立,

1923年2月1比京汉铁路总工会在郑州成立。

96(中华全国总工会何时何地成立,

1925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州成立,是中国工会的全国领导机关。

97. “四有”职工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98(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20字要求内容是什么,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99(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关键是什么,要害是什么,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关键是建立平等协商机制,要害是工资问题。

100(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1)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些问题的讨论;(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4)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5)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予以保护;(6)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医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101(工会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工人阶级的内部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团结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102(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第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第二,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第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第五,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103.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是什么时候,哪个国家颁布的,

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是1871年英国颁布的。

104.我国最早出现工会法律是什么时候、由谁发布命令公布的,名称叫什么,

我国最早出现的工会法律是1924年11月由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命令公布的《工会条例》它是李大钊同志道到州同孙中山实现国共合作的产物,体现了孙中山“扶助工农”的政策特点和要求。

105(中国共产党最早颁布的工会法律是什么时候、叫什么名称,

在中国共产党进行武装斗争、建立革命根据地创建红色政权之后,于1930年,江西的红色政权颁布了《赤色工会组织法》。

105(工会会员可否退会,在什么情况下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107(中国工会会徽标志的象征意义是什么,

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象征中国工

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

108(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109(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以及严重违法的会员应该怎么办,”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10(工会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是否可以保留会籍,能否免交会费,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以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111(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关系是什么,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细定。

112(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如何组成,

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11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各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14(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如何产生、在谁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115(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由谁负责召集,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

116(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1)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修改中国工会章程。(4)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117. 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1)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118(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119(《中国工会章程》对工会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维护团结。(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5)坚持原则, 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120(工会基层委员会是否可以在分厂、车间建立,如何建立,每届任期多长,

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主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广、车间(科室)委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每届三至五年。

121.工会的四项主要职能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都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篇4】物业工会

物业公司致环卫人员新年慰问信

  小区环卫战线的工人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诚挚地向小区环卫职工及其家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一直以来,我区广大环卫职工发扬“脏了我一人、干净万千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常年工作在苦、脏、累的岗位上,为净化、美化我区市容市貌、创造优美洁净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围绕打造“优美环境”品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小区”的实践目标中,全体环卫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时传祥精神,环卫工作有声有色,井然有序,你们的辛勤劳动惠及我区每个角落每个人,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s://

  当前,我区正处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步伐,作为我区环卫工作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你们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社会能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我们要继续关心和支持环卫事业发展,切实改善环卫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全社会要进一步树立环境卫生意识,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整洁、美丽的美好家园。

  祝小区环卫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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