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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常识知识点7篇

时间:2023-07-06 12:05:06 来源:网友投稿

古代常识知识点第1篇官职(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古代常识知识点7篇,供大家参考。

古代常识知识点7篇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1篇

官职

(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

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属官员有主事等。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府,称知府。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2篇

“号”称

(1)谥号

古代帝王、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谥号是对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谥号按性质分为三类。

①表扬性的

经天纬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强睿德曰武

柔质慈民曰惠圣闻周达曰昭圣善闻周曰宣

行义悦民曰元安民立政曰成布纲治纪曰平

照临四方曰明辟土服远曰桓聪明睿智曰献

温柔好乐曰康布德执义曰穆

②批判性的

乱而不损曰灵杀戮无辜曰厉近内远礼曰炀

③表同情的

恭仁短折曰哀慈仁短折曰怀在国遭忧曰愍

(2)庙号

是指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供奉时特起的名号,如高祖、太宗等。从汉代起,每个朝代一般第一个皇帝的谥号太长,不便称呼,所以唐宋以来的皇帝都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到了明、清两代才用年号来称呼。

(3)年号

是纪年的名称,也是帝王用的,如“贞观”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4)改元

新皇帝即位后,一般都要改变纪年的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如汉武帝改了十一次年号,唐高宗用过十四个年号。到了明代以后,才规定一帝一元,才有可能用年号来称呼皇帝。如清高宗的年号是“乾隆”,清高宗就被称为“乾隆皇帝”。

(5)尊号、徽号

“尊”为尊敬,“徽”为美好。“尊号”和“徽号”都是为尊者加上的号,以表示尊崇褒美的意思。尊号起于唐代。皇帝和皇后往往在生前就有尊号。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清代同治帝曾尊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再加上徽号为“慈禧”。封建时代帝后的尊号可以加几次,实际上都是臣子对他们的阿谀奉承。现代也有赠送徽号这种情况,但性质和内容已不一样,如孙炳文曾赠给郭沫若一个徽号——“戎马书生”。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3篇

人物姓名称谓

(1)直称姓名

①用于自称: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指南录〉后序》)

②用于所厌恶所轻视的人:

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指南录〉后序》)

③用于作介绍,为人作传:

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柳敬亭传》)

④尊者对卑者称名:求,尔何如?(《论语》)

⑤在尊者面前,卑者互称用名:夫子何哂由也?(《论语》)

(2)称字、号、谥号、斋名

这种情况是称呼者出于对被称呼者的礼貌和尊敬。

①称字: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送东阳马生序》)

②称号: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五人墓碑记》)

③称谥号: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左忠毅公逸事》)

④称斋名:蒲松龄为“聊斋先生”,梁启超为“饮冰室主人”。

(3)称官爵

①称官名:后人称杜甫为“杜工部”,称韩愈为“韩吏部”。

②称爵名:宁南南下,皖帅欲结欢宁南。(《柳敬亭传》)

(4)称籍贯

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南海”代指康有为)(《谭嗣同传》)

(5)兼称

这种情况一般是先说官职,次称籍贯,后称姓名、字号。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游褒禅山记》)

(6)特殊称谓

①在姓氏后加上行第(或再加名号、官爵):

韩愈《同水部张员外籍曲江春游寄白二十二舍人》。

②职业+人名:庖丁为文惠君解牛。(《庄子·养生主》)

③姓+之+人名: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烛之武退秦师》)

④封地+人名:商鞅姓卫,商为其封地。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4篇

谦、敬及贱称

(1)谦称

①王侯自称:孤不度德量力。(《隆中对》)

②臣子自称:项伯杀人,臣活之。(《鸿门宴》)

③一般人自称:

愚以为宫中之事……(《出师表》)

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鄙人不慧,将有志于世。(《中山狼传》)

④女子自称: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孔雀东南飞》)

(2)敬称

①称君王:以昭陛下平明之理。(《出师表》)

②称庙号,多称已死的皇帝: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视朝。(《海瑞传》)

③称师长:夫子哂之。(《论语》)

④称朋友、尊长: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史记·陈涉世家》)

(3)上对下或平称

尔安敢轻吾射?(《卖油翁》)

(4)贱称

竖子不足与谋!(《鸿门宴》)

(5)表特定关系

①加“从”表示叔伯关系:

谢安,字安石,尚从弟也。(《谢安传》)

②加“太”表示长一辈:

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左忠毅公逸事》)

③加“先”表示已经逝世的尊长:

妪,先大母婢也。(《项脊轩志》)

先考,指已逝的父亲;先妣(bǐ),指已故的母亲。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5篇

年龄称谓

(1)襁褓:本义是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语出《论语·子路》:“则四方之民襁褓负其子而至矣。”后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2)孩提:指二三岁的儿童: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孟子·尽心上》)

(3)齿龀(chèn)·龆(tiáo)龀:指儿童换牙时,五六岁:

邻人京城氏孀妻有遗男,始龀。(《愚公移山》)

(4)总角·垂髫:指幼年儿童:

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桃花源记》)

(5)豆蔻年华:指女子十三四岁: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杜牧《赠别》)

(6)笄(jī)年:指女子十五岁:

复有双幼妹,笄年未结缡。(白居易《对酒示行简》)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6篇

科举常识

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古代学校

(1)“庠”是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序”是周代学校的名称。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出现于汉代的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明清科举

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古代常识知识点 第7篇

刑罚常识

髡(kūn):又称髡首,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

黥(qíng):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古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劓(yì):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这种刑罚大约起于商代。如《史记·商君列传》:“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笞: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杖: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刖(yuè):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如“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一句中记载的就是这种刑罚。

膑(bìn):是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酷刑。如《汉书·司马迁传》中“孙子膑脚”即指膑刑。

宫: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黥、劓、笞、杖、刖、膑、宫这几种刑罚比较起来,一个比一个残忍。黥刑最轻,宫刑最重)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周、商、春秋、战国等时期,为死刑的通称。

炮烙: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用炭烧铜柱使之热,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堕入火炭中被烧死。

汤镬: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滚汤中煮死。

车裂: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也称“辕裂”,俗称“五马分尸”,“秦惠王车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立凌迟一条。宋代凡是犯所谓“大逆”及“逆伦”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将凌迟(俗称“剐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内,明清两代沿用。

腰斩: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如《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这种刑罚极为流行。隋唐两代以后,虽然没有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枭首:将斩下的首级悬于高处示众。

菹醢(zū hǎi):一种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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