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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处置预案汇编6篇

时间:2023-07-03 11:55:05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第1篇一、总则1、编织目的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处置预案汇编6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汇编6篇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指挥系统

1、我校成立消防安全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后勤组。

2、我校主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保卫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小组,研究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的方法、步骤,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保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有效的进行。

3、我校积极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设置的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等按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建设的消防安全、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设施执行情况。要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保护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防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建立监测控制体系

1、严格排查危害师生安全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网电线等基础设施,要立即组织维修、现换;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2、我校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

3、我校把餐厅、实验室、教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治理重点,并将存在的隐患单位及问题分类造册,登记管理。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1、我校建立快速反应队伍,确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络方式,保证通讯通畅。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有效构筑预防和控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体系。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如实上报消防安全工作信息,主动、公开、透明,绝不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向当地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要把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岗。设立值班电话,遇到消防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学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硬指标与各教研组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明确分工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实行责任追究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把平时的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奖惩兑现,特别是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责任一查到底,坚决予以追究。

六、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1、物质保障。学校积极筹备资金,备齐必备消防安全设施,应对急用。

2、人员保障。学校组建消防安全工作的队伍和应急预备,随时准备参加消防灭火工作。

3、技术保障。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的知识、应急办法和相关操作程序。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3篇

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公司内部的消防设施分布情况。

本辖区内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共配置了各类灭火器68只,消防栓8处,消防水带10条。平时由公司的稽查保卫科负责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状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详细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二、重点消防部位的确定。

主要有修理厂在修理时使用电焊时因直接与车辆的油类接触出现的火灾隐患现象;
危险品修理车区和停车区可能因一些危险物品的泄漏或与其他物品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而导致易燃、易爆或腐蚀等情况;
行李房、货运仓库、档案室、票证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梁力平同志为组长,以金阳、尹宝法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抓好落实。

2、由公司稽查保卫科进行经常性地对公司的整个辖区以及车辆的消防设施和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予以整改,坚决将一切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组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稽查保卫组织实施和演练;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稽查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稽查保卫科负责人兼职。负责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协调处置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预防突发安全消防事故工作应急指挥和保障系统

指挥系统:总指挥:梁力平 电话:

副指挥:金 阳 电话:

尹宝法 电话:

成 员:柯华星 王米华 王秀华 徐昌富 李建平

李 志 王煜明 陈岳云 王天明 徐中辉

公司消防应急小分队人员共20人组成(名单附后),机动客车1辆。

五、公司消防安全报警电话为,专职消防队报警电话为:119。

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

六、在进入消防事故险情阶段时应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各人员、车辆要立即各就各位。

在启动应急预案时,要严格服从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一边做好现场了解和记录,一边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

七、在事故险情过后,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在突发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

但对在执行应急处置预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而导致险情扩大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台州市椒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4篇

为有效防止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
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
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
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
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
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
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
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
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
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
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
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5篇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库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库主任为组长,分管仓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储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库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库主任同意,启动本库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公司。粮库各部门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储运科: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

3、保卫组: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

(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储运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军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储运科和办公室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

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

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

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

(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部门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单管风机、离心风机,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发生盗窃由保卫人员制止,严重的上报派出所,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

(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库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消防安全处置预案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妥善地处臵宗教活动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臵有方、责任明确”的宗教活动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信教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宗教活动场所正常活动,建设和-谐寺观教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臵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场所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宗教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场所全面安全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由场所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管理场所的各项安全工作。

成员:由场所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场所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场所负责人员(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当地政府、市或县区民宗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安全事故处臵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发现本场所或者紧邻的其他单位和民宅火灾均有义务及时报警,迅速向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场所内发生火灾,必须停止所有活动,立即报火警“119”,组织扑救,安全转移或疏散有关人员。

1、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疏散本场所内的老人小孩,撤离到安全区域。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某某寺院(教堂)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讲明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明显标志、路线、发生时间、原因等。方便消-防-队伍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4、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报告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拨“120”请求救助。

(二)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现天然气泄漏,应立即报告场所的负责人。

2、操作人员同时关闭天然气总阀。

3、如关闭总阀泄漏无法控制,应立即打“119”报警。

4、并在天然气泄漏区域划出警戒区,疏散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危险区域禁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电源开关等一切有可能发生火灾的用电设备。

6、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做好现场保护,等待专业人员抢修。

8、对中毒或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或打“120”求助。

9、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三)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场所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汇报。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人为破坏应急预案

1、加强场所内的"保卫和巡逻,必要时不许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场所重要部位。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向“110”报警。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110”报警,及时送伤者就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五)台风、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台风、暴雨来临阶段,加强值班,不停地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场所负责人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2、关紧场所内的所有门窗。

3、暴雨来临前应及时检查疏通排水沟和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

4、雷电期间,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掉电器设备电源。停止野外作业,人员不到空旷地带,树木底下,防止雷击。室内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5、位于山区的场所应事前做好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排除、救护、救援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地方。

6、若建筑物在台风暴雨中发生险情倒塌、倾斜、开裂等情况时: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引导场所人员撤离危险区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水、煤气开关。

(2)若有人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同时,在危险建筑物区域设臵警戒线并派专人值班。

(4)危险建筑物经专业人员检测后,经同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人员搬迁贵重物资。

(5)对倒下的电线杆和树木等,立即组织人员支撑和加固。

(6)对不牢固的高架物等进行加固和拆除。

(7)对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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