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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

时间:2022-06-20 2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

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3篇

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篇1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法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球性问题一直广受关注,世界各国无不将关怀和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方面。我国在实践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从建立和谐社会的视角来看,还是远远不够的。笔者拟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结合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及矫正具体做法,探索我国现阶段推行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依据及相关构想。

一、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司法理念及分析

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而制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建立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上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剥夺犯罪人享有的某些权益而使之感受到一定的痛苦,是刑罚的本质属性,却不是刑罚的目的,我国刑罚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

从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案例来看,生理年龄与心理年龄的不成熟导致未成年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果的预见性不强,自我保护能力的缺乏使得他们在面对社会各种诱惑时不知所措,而这些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征是不能单靠法律的强制而予以改变的。所以,刑法界普遍认为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结合未成年罪犯的身心特点适用特殊的刑罚制度。从我国施行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为方针,采用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色的审判方式,并建立起家庭、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形成的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二)国外未成年犯罪刑罚制度的基本概况

在英、美、日等国,人们普遍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刑事法治问题,更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的刑事政策问题。1899年美国率先制定了少年法,确立了少年法院审判制度。按照少年法的规定,对于少年犯即使认定其有罪,一般也不处以刑罚,一般交付保护观察人员予以教育、委托环境良好的家长教养、送入特设的教育机构、责成家长教养,恶性较深者交付特定的感化机关加以矫正教育,即使在非处刑不可的情况下,对少年犯的配刑也有别于成年犯,通常不适用死刑或无期徒刑,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英国法学家莫里森认为监禁会将一个天真的少年犯罪人变成一个顽固的、习惯性的犯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能使用监禁,监禁机构不可能交给少年犯罪人在自由社会中所需要的行为方式。在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增长的今天,日本政府认为国家如同公民的父亲应对孩子负养护教育之责,形成了以犯罪人为中心的矫正和保护观察制度。

二、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及矫正的成功经验

(一)澳大利亚的青少年司法制度

澳大利亚学者毕利威积极倡导复和司法和羞耻再建的理论,强调给犯事人和受害人调和的机制,双方在协调者的协助下,找出一个最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使青少年罪犯在被尊重的环境下,明白其行为不被社会接纳的原因和对受害人的伤害,让犯人有机会向受害者做出补偿。

格力蕾特殊教育中心是一个挂着“有花草出售”牌的园艺工场,主流学校拒收的问题少年是该中心的接收对象,适当的劳动使孩子们找到了自己的新感觉。澳大利亚的儿童法庭布局像我国的圆桌审判一样,法官在听取了法律援助组织、社区与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司法署等的建议后,会做出:一是判处监禁,二是判令提供社区服务,三是判处罚金或令其接受特殊教育。堪培拉还有一个由警察主持的“改过会”,警察将所有涉案当事人找来开一个恳谈会,让违法少年叙述自己犯错的过程及对他人的侵害后果,再听受害人等陈述令其痛苦的遭遇,在双方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真诚交流后大家心平气和地讨论着怎样处罚和矫正违法者,怎样补偿受害人等。这样做,往往会一举多得。

(二)我国香港地区现行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制度

我国香港地区将未成年罪犯的矫正主要交由社区完成,在矫正时注意对未成年罪犯的感化,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能力培训,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香港推出了“社区为本”的自新计划,包括“感化令”、“社会服务令”和“社区志愿服务计划”。感化令采用了是非控制、惩罚或监视的诱导方法,接受感化主任为期一年的监管,定期进行家访和面谈。感化主任有义务协助当事人处理个人或家庭问题,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协助当事人解决居住、就业、医疗、学习、职业训练等问题。社会服务令则是为14周岁以上的犯有可判监禁刑的罪犯规定的须从事对社会有益无害的工作来代替监管。它本着“自信”、“建设性”和“补偿”的目标原则,要求罪犯做一定时间的无薪工作,给罪犯一个贡献社会的机会。社区志愿服务计划以接受感化的青少年为对象,由感化主任将犯罪青少年转介到有关社区支援中心参加短时间的密集小组活动,使其接受不同内容的训练,增加其重新融入社会的技巧和能力,并获得改善自我形象、树立信心的机会。

(三)我国大陆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相关尝试

1、青岛市实行“红黄绿”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警机制。该机制以“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为初衷,是通过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成长评估体系,以青少年日常行为表现所折射出的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威胁性程度为判别依据,将社区青少年大致化分为“红”、“黄”、“绿”三大群体。该机制的主旨在于建立一支专业化、分工明确的帮教小组,针对三种群体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预防教育和帮教措施。

2、广州市社会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金不换工程。以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为主旨的羊城“金不换”工程,其审判方式符合少年身心特点,如缓刑帮教制度,规定在判决生效后,法庭指派2名陪审员跟踪帮教,并将少年的表现写成书面报告呈报主审法官。法官、陪审员与少年犯的家庭、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学校等帮教小组须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回访考察,帮助其解决上学、就业困难。“金不换”工程还开通了“羊城青年热线”,由法官、团委干部、资深律师、心理学家等当场解答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和法律疑惑。

3、首创暂缓起诉制度和暂缓判决制度。2002年3月,南京市某检察院对中学学生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审查起诉,考虑到这些学生平时表现尚可,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们将面临失学。最终,检察院作出了《“暂缓不起诉”决定》,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考察期为3个月,在此期限他们如能圆满履行所规定的义务,就作不起诉处理,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2004年12月,重庆市某法院对4名被指控犯抢劫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宣读了《暂缓判决决定书》。4名被告人获得了3个月的考察机会,如果在此期间表现良好,4人可获大幅减刑,甚至可以“定罪免处”。

4、200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实施办法。此办法以激励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对实施了犯罪并被判处刑罚且刑罚已执行完毕的未成年犯罪人,由原审人民法院对其在服刑期间、服刑期满后的悔过表现是否达到不致再犯新罪等指标进行考核,法院审查通过后,为申请人出具前科消灭证明书。此时,该未成年人的前科归于消灭,视为未曾犯罪,并依法恢复先前的法律地位,其刑事处罚、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

从以上尝试可以看出,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仍属探索阶段,这些制度虽各有侧重,但都强调了将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刑罚交给社区来完成。然而,由于我国尚未将社区矫正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内,未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完整、独立的专用性法律体系,同时存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不高、社区功能尚不完善、矫正专业团体队伍相对弱小等问题,所以,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传来置疑、叫停的声音。究其原因,主要是未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体系而导致与我国现行的立法、刑罚制度相冲突,权责不明使这些好的做法在执行环节有所缺失,最后流于形式。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保护、矫正力度,我们必须创建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

三、现阶段推行社区矫正的法理分析及理论构建

我国有着特有的道德、宗教、历史等文化遗产,因此不能照搬别国的先进做法,而应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体系。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的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一)我国建立社区矫正体系的理论依据

通过我国对于未成年罪犯矫正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可以看出社区矫正不仅能充分彰显人文关怀,体现法治文明而且有利于防止交叉感染和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秩序的良好方法。该项制度弥补了现行法律中对于未成年罪犯实行非监禁教育的空缺,故应将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上升到法律调整的高度,将探索中形成的一系列经验和先进做法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和完善,解决社区矫正制度所遭遇的法律阻碍,使之形成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建立社区矫正体系的目标及意义

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这样阐述社区矫正的目标:“解决监狱拥挤状况,降低监狱行刑成本并改善监狱行刑的实际效果;
增进犯人与社区的联系,避免监禁执行方式对犯人心理和行为的负面影响,促进其最终回归社会;
同时这种执行方式也有助于促进犯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觉悟,并使社区服务成为犯人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补偿;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

社区矫正制度之于未成年犯罪人更体现出其他制度难以比拟的优越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能够避免未成年犯罪人过早贴上犯罪人的“标签”。人们普遍观念是“一朝做贼,终生为贼”,如果过早给他们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势必使他们幼小的心灵受到扭曲、挫伤,一旦他们将自己归类到违法犯罪的人群中,对社会产生反感与叛逆,就会出现再犯。而社区矫正对于可塑性强、思想容易接受改造的青少年而言,正是一种温和而有效的教育、挽救方法。其次,社区矫正能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交叉感染,更能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劳动改造是刑罚的主要方式,它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不是万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狱会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犯罪的场所,“一专进去,多能出来”的交叉感染是副作用之一。因此,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出发,对未成年罪犯采用社区矫正,能使未成年罪犯既受到一定的惩罚,又在社会的关心、指导和帮教下,重塑正确的人生观;
再次,对未成年人实行社区矫正是刑罚谦抑性和刑罚人道化的要求。社区矫正是实现刑罚非监禁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尊重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益于他们以健康的心理状态回归社会并被社会接纳。

四、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的立法构想

从审判实践来看,主观因素虽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方面,但外界因素、家庭教育、社会背景等客观条件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乃至违法犯罪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而,我们应当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净化社会环境,形成社会联动机制,尤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未成年犯罪的社区矫正提出如下立法建议: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一个法律制度是否能落到实处,首先要看该项法律制度的规定是否明确,在实践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我们应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予以准确界定。笔者认为将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均纳入到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中来,可规定社区矫正制度适用于因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而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以及被判处监禁刑而刑期未满的认真悔改并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未成年罪犯。

(二)关于社区矫正的实施主体及分工。从我国试行的各项制度看,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权责不明的情况,缺乏相互配合和制约,从而影响了效果,因此,建立一个完整且密切配合的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在机构方面,应确立由司法性质的行政部门承担起社区矫正之管理职能。在工作系统方面,应确立以社区为基地,以家庭、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系统。笔者认为,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规定为法院在定罪量刑后,将生效的法律文书交由司法性质的行政机关执行,再由该行政机关将相关的手续交由社区进行考察,社区定期对未成年罪犯安排形式多样的帮助教育措施,社区可邀请学校等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到矫正工作中来,并根据其矫正情况书写评语,将这些评语用来推荐读书或就业。

(三)制定相应的执行方式,完善社区矫正的实施内涵。我国已建立的缓刑考察制度只是规定了公安机关对罪犯予以监管达到不再犯罪的程度即可,却没有将教育、挽救的方针体现在其中,故应为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制定出更为丰富的内涵,使执行有据可行。笔者认为其中的社区服务令比较适合未成年犯罪人的改造。社会服务令制度最早源起于英国在1973年通过的《刑事法庭权力法》之规定。偏重于教育而不是惩罚的社会服务令在放宽罪犯自由、拓宽罪犯与社会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方面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在规定社区矫正时可借鉴社区服务令中的积极做法。

(四)社区矫正的教育内容。1、对未成年罪犯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未成年人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当面临恋爱、婚姻、升学、就业、交际等实际问题时容易发生错误思维,可能演化成犯罪。其在被判刑后由于其心智不成熟、容易留下心理阴影等特性,若没有正确的心理引导,他们可能会远离人群,从事更加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获得内心的平衡、受重视、满足的心理。故应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告诉他们应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如何正确分辨各种社会现象。2、让未成年罪犯进行适当公益劳动。进行公益劳动不仅能使他们对自己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予以弥补,而且可以增加他们的社会荣辱感、社会责任感,改正生活中的一些不良习气。3、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生活能力。未成年罪犯一般受教育程度很低,有的人连九年义务制教育都未完成,大多生活贫困且缺乏谋生技能,很需要各方面社会生存能力的提升。

(五)其他方面的设想。1、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社区矫正理论、宣传和实务研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组建一支专门化、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2、在具体制度层面上,还应建立包括诫勉制度、定期谈话、回访制度、矫正对象监控、教育、评估、训诫警告、矫正对象救济制度等规范;
3、在管理方面,实行以属地化管理为主,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异区管理,建立起人性化的管理,确立对社区服刑人员科学评估、分类管理的模式;
4、建立司法裁决、社区警务、学校教育、家庭帮助、政府管理互动互补机制,建立适合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特点的专门教育和矫正制度,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激励机制。

法国刑法理论家卡斯东·期特法尼指出:“刑事政策极其严重的困难之一是,我们尽力使犯罪人能够适应社会,其本人也恢复了信念,尽管如此,这些人却发现对他们的真正惩罚是在他们走出监狱之后才开始的,社会专门排斥他们,使他们的全部生活都由犯罪打上了烙印”。可见,减少重新犯罪并帮助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是我们进行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令人鼓舞的,但真正达到和谐社会的状态和境界,却是非常艰难且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长期和艰苦的努力。

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篇2

未成年人上网忧思

  近段时间,市公安、工商、文化体育三个职能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联手行动,对全市的“网吧”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检查发现有很多在校中、小学生上“网吧”,其中有大部分学生是未成年人。对此,市联合执法部门对无审批手续的“黑网吧”进行了查封,对容留未成年人上网以及违反管理规定的“网吧”进行了处理。同时,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在网吧查获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这些未成年人沉迷“网吧”的现象令人担忧。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这些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90%以上曾是“网迷”。未成年人的思想比较单纯,他们上网大多是聊天、玩网络游戏,甚至上色情网站,这样极易受到色情、暴力等的侵蚀;
有的青少年为了筹钱上网、玩乐,在不良思想的影响下,进行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我市警方抓获的一批涉嫌盗窃、抢劫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均是网虫。

  笔者认为,要避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必须使未成年人远离不健康的“网吧”,避免受到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思想的侵蚀,使他们能健康成长。而一些网吧老板为了赚钱,良心泯灭,容许未成年人上网。因此,公安、工商、文化、电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性联手清理、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对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业主要坚决给予严厉的处罚,铲除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场所。一些未成年学生每天放学都会进“网吧”,有的甚至逃学进“网吧”。因此,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教,特别是要加强法制教育,让未成年学生明白进入“网吧”上不健康网站的危害,构筑起抵御不良“网吧”侵蚀的防线。一些家长过分娇纵、溺爱子女,随意给孩子“零花钱”,致使他们的子女有钱上网。因此,家长对子女不要过分溺爱,不要多给孩子“零花钱”,发现子女有偷偷摸摸进“网吧”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共同教育和引导孩子,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行为。只要我们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让他们认清上网的危害,自觉抵制“网吧”的侵蚀,就一定能预防未成年人上网,杜绝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我们的社会治安秩序就会变得更好!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特别是网络不良信息对我国未成年人成长的危害越来越让我们忧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近的统计,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上网人数占15.1%,学生上网人数占23%。网络不良信息主要包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邪教、赌博、反动、迷信、诽谤、谎言、谩骂等对未成年人成长有害的内容,对未成年人来说网恋和不适合他们玩的网络游戏也属于不良信息。据统计有46%的上网者曾有意或无意光顾过不良信息网站。可见研究网络不良信息对我国未成年人成长的危害及对策十分必要。
一、网络不良信息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危害及表现形式
   1.对生理、心理行为的危害
  (1)妨碍生理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大脑的发育。
未成年人正处在长身体时期,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会令他们腰肌受损、视力下降、精神疲惫,身体长期受到电磁射线的辐射,影响健康。经常无节制上网的未成年人会造成左前脑发育不良,语言表达能力下降,阅读、书写能力下降,思维混乱等。
  (2)造成情感冷漠、孤独、空虚,进而可能会出现 “网络自闭症”。  情感冷漠主要表现为对外界刺激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如对亲情、友情表现冷淡,对周围的事物失去兴趣,内心体验缺乏,面部表情冷漠、呆板,严重时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悲观失望,消极厌世。网络环境很容易加剧自我封闭,造成人际关系淡化,出现人际情感的逐渐萎缩和淡漠,进而出现 “网络自闭症”。
  (3)造成冲动、暴力,以至于诱发犯罪行为。  调查中,当问及“是否会用游戏里的武力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不高兴的事”时,7.5%的人回答:“是”,57.8%的人回答:“说不准”。从这一点看,如果缺少正确的引导,网络暴力内容对未成年人潜在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未成年人正处在“心理断乳期”,如果长期沉溺于网络的暴力游戏和黄色信息,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2.对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危害
  (1)弱化道德意识,导致社会责任感缺失,缺乏诚信,是非观念混淆。  网络具有隐蔽性,是使未成年人道德弱化的主要原因。据调查,有31.4%的未成年人并不认为在网上撒谎是不道德的;
有37.4%的未成年人认为在网上说粗话、脏话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更令人担心的是有24.9%的未成年人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未成年人道德意识的弱化会直接影响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在无约束的环境下,人的某些潜在的不良心理会得到强化,其中撒谎是最为严重的一点。如果长期下去,就会使未成年人失去起码的诚信,而且对周围的一切都采取不相信的态度,混淆是非观念。  (2)造成团队精神下降,影响社会化进程,影响学习和工作,甚至不利于高级认知能力的发展。  网上交流缺乏团队的合作,极易造成未成年人团队精神下降。人的成长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由于虚拟网络世界的介入,使未成年人的角色学习发生断层,这对于一个正处于社会角色不断转型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沉溺于网络的未成年人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网络用于学习,如果学生对工具和技术过度依赖,碰到困难就求助于技术,也可能会丧失独立思考的空间,对高级认知能力的发展不利。
  
  二、避免网络负面影响的基本对策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承担起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使未成年人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在社会上,网络道德教育都有人管,不让未成年人有教育和管理上的真空。对未成年人上网正确的做法是“堵疏结合”,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  
  1.家庭应真正担负起监护和教育的责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放松对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和上网内容的监管,决不能把责任推到学校和社会。家长应多了解孩子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做到心中有数。家长要以疏导为主,要理解、尊重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与孩子平等交流。家长是孩子的榜样,应加强自身的网络知识,引导孩子健康上网,培养他们的信息素质,提高未成年人自身对不良信息的防御能力。  
  2.学校应制定未成年人网上道德行为规范,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探索网络时代德育工作新思路
  未成年人上网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应当正确地引导并加以规范。学校应制定未成年人网上行为规范,要让未成年人懂得,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同样需要道德规范。学校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在德育课中补充网络道德教育内容,在课堂上、教材中、网站里、媒体间进行网络道德的宣传,要开设网络安全防范教育课,并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互联网具有平等性和交互性,强调大众参与和人与人间的互动,这就使未成年人不再轻易接受德育工作者的灌输,要求平等的对话,对教育工作者的权威提出了挑战,使传统的德育工作方法受到了冲击。在网络时代,德育工作将更多地依赖于“交互式” 的信息传输方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将变成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总之,作为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探索德育工作新思路,适应网络时代素质教育的需要。  
  3.动员社会力量建设未成年人网站,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加强网络立法
  要建设一批健康、文明、科学,对未成年人起正确导向作用且富有吸引力的网站,同时,大力组织开发具有我国文化特色、主题积极、内容健康而又情节生动的学习软件和游戏产品,是占领网络这个思想教育阵地的主要方法。互联网也是一场与未成年人“争夺眼球的战争” ,必须主动出击。这就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少先队组织、共青团组织、政府部门、学校等一齐动手,抢占网络这块宣传阵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整治网络不良信息,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时刻监督网络服务场所的经营行为。  我国网络立法滞后于网络的发展,要尽快修订、补充、完善相关的法律内容, 以适用于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从技术上提高网络防控能力,应该大力研究开发网络安全防范技术及产品,全方位地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护航。

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危害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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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2007年第6期     作者: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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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互联网在方便人们获取知识和技能、促进人们沟通和了解的同时,混杂其中的纷繁复杂的色情信息、暴力信息、反动信息、伪科学与迷信信息、诱赌信息、厌世信息等不良信息严重地危害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要消除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网站文明办网、网民文明上网,同时要求家庭、学校和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使他们学会安全、科学地使用网络。

    关键词:网络不良信息;
未成年人;
危害;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6—0113—03

    互联网在方便人们获取知识、了解社会、掌握技能、加强沟通和交流的同时,混杂其中的带有色情、暴力、伪科学与迷信、反动、诱赌、厌世等内容的不良信息也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隐患。如何应对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危害已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网络不良信息及其危害

    网络不良信息,是指互联网上那些容易对人的身体造成损害,给人的精神带来污染,使人的思想产生混乱,让人的心理变得异常的垃圾信息,包括色情信息、暴力信息、反动信息、伪科学与迷信信息、诱赌信息、厌世信息等。这些信息大多具有粗鲁、庸俗、虚假、怪异、矫情等性质,其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十分有害。网络不良信息纷繁复杂,笔者将其大致分为以下六大类型来论述。

    1.淫秽色情信息。即包含性内容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色情资料。网络信息传播在时间上的瞬间性和空间上的无边界性,使得色情信息可以毫无障碍地传播。目前,淫秽色情信息已成为公众举报的数量最多的不良信息之一。自2004年6月10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成立到2006年4月,该中心在向相关执法部门转交的2478个违法网站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占到了1647个。①新华网于2006年4月19日到2006年5月19日所做的“网友眼中危害最大的网络不良现象”调查中,有3564人投票认为“网络色情猖獗”是危害最大的网络不良现象,占被调查人数的72%。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心往往会主动浏览、收集有关性方面的知识和色情内容,但他们缺乏对事物的辨别能力及自控能力,其生理、心理和思维尚处在发育和发展过程中,色情信息不仅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会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许多障碍。

    2.暴力信息。即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宣扬喋血、斗殴、绑架、强暴、凶杀和战争恐怖等内容,让人丧失同情心,日益变得好勇好斗,为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信息。网络暴力信息经常通过网络游戏得以传播。有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网络游戏中大约有95%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要内容的,游戏越“刺激”吸引上网参与的人数越多②,其中有将近20 1%是未成年人③。未成年人的心智还没有发育成熟,很容易被网络游戏所诱惑而沉迷其中、荒废学业,一些网络游戏甚至会使未成年玩家产生暴力倾向并诱发犯罪行为。另外,玩家在网络游戏中可以组建帮会、门派一类的组织,受此影响,一些未成年玩家在现实生活中也拉邦结派,甚至将虚拟世界里的恩怨带到现实社会中而打架斗殴。

    3.反动信息。即以一种煽动的方式宣传违背历史潮流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政治谬论,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和意志、情操的有害信息。在网上,一些宣扬所谓的“自由、民主、平等”的西方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信息通过海量的娱乐性和消遣性节目得以传播,就连“法轮功”邪教组织也借助网络对未成年人展开强大的思想攻势,这对于涉世不深、缺乏社会经验和政治上的分析、识别、选择、批判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具有很大的迷惑性、欺骗性和危害性。

    4.伪科学与迷信信息。即以一种非科学的方式封闭人的思维、奴役人的精神、毁灭人的情感、扼杀人的尊严和自由的非理性信息。近年来,算命、测字、装神弄鬼等庸俗的“世风”逐渐感染互联网,一些机构和个人以种种在线娱乐和人生策划的名义,花样百变地开起了算命铺子。网络迷信和现实生活中的迷信一样,容易腐蚀人的思想、消磨人的意志、扼杀人的理想甚至左右人的行为,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对于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准确判断能力、不能很好地鉴别精华和糟粕的未成年人来说,一旦长期接触这种迷信信息,就会把成功和失败看成是“命中注定”的,从而放弃努力,用消极的态度对待学习、生活和人生。

    5.诱赌信息。与暴力信息一样,诱赌信息也是一种能够致人心理癫狂的非理性信息。在新颖刺激、变化多端的网络互动游戏的诱惑下,一些未成年人很容易陷入嗜赌的心理陷阱。一旦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未成年人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感和反复操作的渴望,这与吸食毒品成瘾极为相似。同时,长时间上网需要高额的费用,这极易使未成年人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地去偷、骗甚至抢钱,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6.厌世信息。就是渲染对人生的悲观情绪,使人的心理健康产生问题的反社会信息。未成年人面临着巨大的学习压力和社会压力,父母离异的孩子还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为了逃避这些压力,一些未成年人开始痴迷于“泡吧”。在网上悲观厌世信息的影响下,一些未成年人为了从现实生活中的烦恼和不快中解脱出来而滋生轻生和弃世的念头。近些年来,少女因失恋去寻短见、少年因学习成绩不好遭家长打骂而自杀等事件不断被媒体报道,可以想象,网上传播的曲解现实生活的厌世信息对此类悲剧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

    1.通过网络游戏传播。网络游戏大多以刺激、暴力和打斗性内容为主,在一些作战、格斗类游戏中,两方或者多方对垒,以消灭对方为目的,血腥、暴力的画面频频出现,网络背景和音乐将游戏渲染得美轮美奂,这些正好迎合了未成年人好奇、好胜和对英雄的崇拜心理,使他们可以通过操纵游戏得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和快感,并可以宣泄和释放因激烈的竞争而带来的内心压抑。

    2.通过电子邮件传播。电子邮件的便捷性带来了个人通信的革命,但垃圾邮件的出现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数量巨大的垃圾邮件违背了用户意愿,严重干扰了用户的正常通信,占用、浪费了大量网络资源,严重的甚至造成网络服务中断、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一些垃圾邮件中含有反动、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严重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也妨害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对此,世界上不少国家采取了各种打击措施,我国也于2006年2月出台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并启动了“阳光绿色网络工程”,但要根除垃圾邮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中心于2006年开展的第四次反垃圾邮件状况调查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平均每周收到的垃圾邮件比例已下降到58 98%,但平均每周仍然会收到17 35封垃圾邮件。④

    3.通过网络论坛和聊天室传播。在网络论坛和聊天室里,发言人的真实姓名、身份、年龄、性别、地域、种族等都可以被隐去,其可以无拘无束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毫无顾虑地诉说自己的心里话。正是由于网络论坛、聊天室交流的匿名性,使得这些地方成了虚假信息、污秽色情信息、反动信息滋生扩散的场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沈绮云教授对北京市352名中学生和12个网络聊天室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网络聊天内容中充斥着各种不良信息,其中色情信息尤为突出。在公共聊天室采集的60234条信息中,色情信息占3%,而在私人聊天室里色情信息则高达65%。⑤

    4.通过博客传播。博客就是网络日记、网络日志,其是继E-Mail、BBS等聊天工具之后的又一大网络交往方式。博客操作非常简单,稍有网络知识的人便可轻易注册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博客,然后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价值取向往上面粘贴内容,随心所欲地编辑、更新所传播的信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6年7月19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有25 3%(3400多万)的网民经常使用博客。⑥由于信息传播和接受的匿名性以及绝对自由的信息发布形式,博客必定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淫秽、色情、虚假信息泛滥,危害社会的刺激性信息猖獗,无端诽谤、谩骂他人、宣扬暴力等现象滋生。

    5.通过强制浏览的方式传播。所谓强制浏览,就是利用网页代码技术使用户自动访问某一网站。强制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强制书签。当用户浏览某一网站后,在其收藏夹菜单中就会出现相关网站的一个甚至多个链接。第二,强制标题。不管用户访问哪个网站,浏览器标题中总会出现某网站的网址或广告。第三,强制主页。只要用户打开电脑,就会有某网站在其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设为浏览器的默认主页。第四,强制拨号。只要用户访问过某个网站,则其每次打开电脑就会自动拨号进入该网站。强制浏览的内容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商家为推销产品而推出的形形色色的广告;
二是网站为增加点击率、扩大影响而强行推出的一些淫秽、色情信息;
三是国内一些反动势力的反动言论。

    三、网络不良信息的治理措施

    治理网络不良信息要从网站和网民两个方面入手,通过网吧经营者、家长和教师的齐抓共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使他们恰当、安全地使用网络。

    1.网站文明办网。首先,文明办网必须依法办网,这是消除网络不良信息的的前提和保障。我国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已将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和打击的对象,网络服务商和网站经营者应据此依法办网,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督、检查、清理和过滤力度。其次,文明办网要以德办网。各网站要切实遵守《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商抵制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等自律规范,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再次,文明办网要科学办网。网络中的诸多不良信息是由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的,这些信息的消除也必须依靠技术控制手段来解决。各网站应综合运用虚拟网技术、防火墙技术、入侵监控技术、网络防病毒技术、加密技术、认证和数字签名技术等多种安全技术,形成多层次的网络安全方案,采取网上信息分类等安全保护措施,将内部网与公共互联网隔开,通过使用过滤软件来限制用户对互联网上特定网址的获取,对网络游戏采取实名制,通过防沉迷系统对未成年玩家的游戏时间予以控制。最后,文明办网还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有效的监督可以帮助那些自律意识不强的网站和网络工作者纠正其不文明的网络行为。互联网协会应成立更多类似“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机构,以方便广大网民对互联网站进行监督和举报。

    2.网民文明上网。首先,网络使用者和消费者要依法上网,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不在网站社区、论坛、聊天室和博客中发表违法的、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音频和视频信息。其次,政府要帮助、引导网民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计算机伦理十戒”的做法,明确计算机用户和网民在进入网络和使用网络服务器时应如何去做。⑦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和网络道德现状,教育网民自尊、自爱、自律,注意网络文明用语,弘扬民族文化,与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抗争,共同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3.加强网吧管理。近年来,“网吧”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经济的新增长点。然而,一些网吧单纯从经济利益出发,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传播有害信息,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大危害,必须予以严格管理。在网吧管理方面,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有不少是专门针对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的。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经营者和上网用户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5条也规定,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如果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应受到法律的处罚。2002年,文化部发出《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必须由其监护人陪伴。2007年2月2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个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加大对网吧的治理力度,将会大大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4.强化家庭的责任。网络时代的家长要以全新的观念面对网络,在鼓励、支持孩子上网的同时,要采取设置密码、安装过滤软件等技术预防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监督、控制孩子上网的内容和时间,告知孩子上网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未成年人的鉴别力和自控力十分有限,家长要及时与孩子沟通、交流,有的放矢地引导子女上网。

    5.强化学校的责任。一方面,学校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将网络素养和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正式课程,指导、引导未成年人从网络中吸收有益的知识,使之无暇理会也不愿去理会网络不良信息;
要积极开展各种有关网络的活动如网页设计大赛、网络文明征文等,营造浓郁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
要培养学生的自控力和责任心,使学生增强自律意识和是非辨别能力。另一方面,学校应建设能够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教师队伍,加强对教师网络知识技术的培训,提高他们驾驭网络的能力,创新网上育人方法。

未成年人思道德作文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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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是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社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切实起到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带动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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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家园社区社区对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是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社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切实起到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带动的示范作用。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网络。

社区都要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党委书记要做为抓好各项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社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社区工、青、妇等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齐心协力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高度重视,落实工作任务。

社区要按照“当好排头兵,工作创一流”的目标要求,把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要利用好辖区内各单位有利的资源条件,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基地,广泛开展德育共建;
要建立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和心理咨询室;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捐助各种活动设施及经费,发展以社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要因地制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社区干部、社区“五老”,辖区教师、青年志愿者和家长代表的作用,形成专兼职结合、校内外协作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指导力度,取得工作实效。

滨湖家园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室

工作制度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丰富未成年人文化生活,培养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的发展。

2、按照积极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究实效,稳步前进的方针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和“以文补文”活动,增强自身活力。

3、活动室面向社区未成年人,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文化活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文化素质,创造温馨祥和的文化氛围。

4、充分发挥社区内各类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志愿者、“我们的节日”、关爱特殊群体等活动。

5、做好保管文体活动器材活动。

滨湖家园社居委

2010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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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是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社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切实起到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带动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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