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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时间:2022-07-30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完善卫生监督体系,供大家参考。

对于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关于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提案 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直接关系人民健康, 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年来, 职业病危害、 水源污染等健康危害事件呈高发态势, 非法行医、 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集中暴露出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地方卫生监督投入不足, 机构发展建设滞后, 卫生监督网络不健全, 人员 编制短缺等诸多制约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困难进一步凸显, 卫生监督体系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亟待完善和加强。

 一、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卫生监督所是代表卫生行政部门集中行使监督执法权的专门机构, 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 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承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 的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 水卫生管理办法》, 承办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对生活饮用水、 涉水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 对消毒产品及其

 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对学校卫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 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二、 青县卫生监督所现状 卫生监督所原有干部职工 21 人, 2010 年 4 月份 , 按照《青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要求, 卫生监督所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药监局, 随着职能的划转, 先后有 5 名 同志调药监局工作

 现在岗 只有 16 人, 真正在一线工作的只 有 9 名 监督员 ,根本无法满足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这是造成监督覆盖率低、 工作不深入、 监督频次少的主要原因, 即使全年全员 满负荷的运转, 也难免顾此失彼。

 三、 关于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抓住我县作为首都卫星城的发展机遇, 相应政府从高层次、 高标准、 跨越式发展的谋划要求, 按照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 建设的若干规定》、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结合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 建立职责明确、 行为规范、 执法有力、 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

 提出以下建议:

 ( 一)、 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建设。

 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 建设的实施意见》 要求, 根据“重心下移、 划片设置,

 垂直管理” 的原则 , 建议县机构编制、 财政、 人事、 卫生等部门研究落实, 在金牛镇、 曹寺镇、 流河镇和新兴镇设置 4 个卫生监督派出 机构, 派出机构的人事编制和经费纳入县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

 形成城乡 一体的卫生监督网络。

 ( 二)、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河北省财政厅冀卫〔 2010〕 4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2011~2015 年)》 的通知要求, 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 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卫监发〔 2010〕 103 号文件精神, 建议政府本着“权责一致、 编随责增、 人事相宜、 保障履职” 的原则 , 综合考虑辖区人口 、 工作量、 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 参照辖区每万名 常住人口 配备 1-1. 5 名 卫生监督员 的标准, 测算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编制。

 力争 5 年内将卫生监督所( 包括派驻机构)

 的人员 增编至 40 人, 以保障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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