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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红领巾奖章”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24 11: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小学“红领巾奖章”实施细则(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实验小学“红领巾奖章”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实验小学“红领巾奖章”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对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和“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的要求为指导,以注重少年儿童的自主创造,着眼于激发他们内在的成长潜力,充分调动少年儿童的潜能为目标,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少先队活动中,广泛而不断深入地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尊重每一个少年儿童的个性,从少年儿童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小处入手,让他们从一点一滴做起,使每个少年儿童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在此基础上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注重定章、争章、评章、颁章、护章各个环节的规范;注重训练过程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鼓励少年儿童不断确立新的目标、追求进步;注重校内外阵地、社区、辅导员队伍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综合运用机制的建立。坚持公正、民主、平等,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使少年儿童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红领巾奖章”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奖章活动,学会生存,自强自立;学会服务,乐于助人;学会创造,追求真知,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和个人才,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本细则列出的基础章及具体要求,是供少年儿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辅导员要对具体要求及获章标准进行详细说明和指导,要鼓励少年儿童向自身挑战,但不要强制少年儿童必须完成某些项目。参与过程中要注意进度性和阶段性,秩序渐进,注重个体差异。

 (二)发挥少年儿童的主动性。少年儿童是实施本细则的主体,为实施本细则开展一切工作的活动,都应该充分考虑到少年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充分调动所有少年儿童的积极性。有些训练活动可放手让他们自己策划、组织和实施。

 (三)训练项目和标准的非竞争性。所有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本细则所设定的内容,获章标准一般通过努力都可以达到。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摒弃选拔意识,强化普及观念,不强调少年儿童之间的相互竞争,提倡自己和自己竞争,不断地为自己设定新的目标。对每个少年儿童经过努力取得的每一个进步,本细则都予以鼓励。

 (四)注重训练过程,注重素质培养。本细则是激励少年儿童通过系列的训练项目,达到一个个训练目标,来提高少年儿童全面素质的。要特别注重训练过程,让少年儿童在训练中不断地挑战自我,战胜自我,不断感受成功的喜悦,使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

 (五)注重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实施本细则的每个环节,都要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学校、社区、青少年宫、教育实践基地等都是实施本细则的阵地。学校的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都是实施本细则的重要力量。社会上合法的面向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机构和企事

 业单位都是实施本细则可资借助的力量。

 (六)基层少先队组织可灵活实施本细则。本细则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激励体系。各校在实施中应从实际出发,围绕本细则精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奖章活动,务必为基层少先队组织留下创造的空间,避免“一刀切”。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拟定本级的奖章细则,也应设置能突出本校特点的奖章。

 三、“红领巾奖章”样式及分年级实施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样式 “红领巾奖章”分为基础章、特色章、星级章。

 “基础章”的章目突出少先队组织的政治属性,以少年儿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主要内容。基础章章目共设 3 个类别: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学校少工委根据 3 类章目内涵,下设 10 种基础章进行细化。

 “特色章”作为基础章的有益补充,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结合学校“健雅真”文化,设 3 种特色章进行细化。

 “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其中“个人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根据少先队员获得基础章和特色章的情况,进行考察、评定、颁发。“集体一星章”根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来进行考察、评定、颁发。

 (二)“红领巾奖章”分年级实施标准 见附件 1

 四、实施办法 1 定章启动 每学期开学初,各中队对照争章细则确定本学期每个月的具体争章章目,讨论获章标准、制定中队争章计划和个人争章计划。(备注:每学期争章内容不仅限于以上规定章目,学校少工委根据每年文件或活动要求,适时对本学期争章活动进行补充或调整。)

 2 争章训练 每个月月初,队员对照本月争章计划和获章标准,在辅导员的指导下,队员及小队成员相互合作,开展实践体验、技能训练、集体活动、小队活动、小考察、小研究等。争章训练的过程可以通过照片、视频、打卡等方式记录,其成果可用记录表、日记、考察报告、多媒体、个人作品等多种方式保留。

 3 考章评价 (1)基础章及特色章考章 每个月月末开展中队考章,考章由队员先展示自己争章训练的成果,如:训练的记录、制作的作品、收藏的实物和相应技能等,然后再回答或完成根据基础奖章的获章要求提出的问题或小课题(考章的成果资料在每月末中队考章完成后,统一存放在“红领巾奖章争章实践资料袋”中),由中队委员会组织全体队员按照争章要求和规定利用《争章评价表》开展自评、互评、他评,根据评价情况颁发奖章。

 (2)一星章考章 每年 5 月初,由中队辅导员对本中队队员的全年获章总数以及

 《争章评价表》的评价情况进行统计(个人一星章获得者要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队员中产生),中队确定“一星章”获章队员的名单并由队员填写《一星章颁章申请表》(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 30%),名单及申请表经报学校少工委讨论通过、公开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获选并适时举行隆重颁章仪式(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 颁章激励 基础章及特色章由各中队颁发。中队根据每月考章结果,在《争章手册》上为符合获章标准的队员贴上相应的奖章,予以鼓励。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颁发。颁章时间为每年“六一”主题队日期间。

 5 护章提升 少先队员要珍爱自己所获得的奖章,并用这些奖章激励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中队辅导员要在中队阵地布置争章角,将每月优秀的争章实践成果予以展示,每月优秀获章队员予以表彰,使队员们知道他们所获得的每一枚奖章,都是进步的标志,是少先队组织给予的荣誉纪念。

 备注:

 1.“红领巾奖章”统一实施后,“红领巾奖章”获得情况将将作为各级少先队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等,原则上获得本级及以上级别“红领巾奖章”的个人(集体),才具备参评资格。

 2.严禁商业化使用。“红领巾奖章”名称及其图案是少先队组织

 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少先队标志标识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仅限用于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商业广告以及商业、娱乐等活动,不得在私人庆吊、聚会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违规使用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少先队组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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