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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视角与孤残儿童社会融入

时间:2022-07-21 16:4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势视角与孤残儿童社会融入,供大家参考。

优势视角与孤残儿童社会融入

 

 优势视角与孤残儿童社会融入

 摘 要 孤残儿童因为自身“孤残”,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需要社会的保障与救助。孤残儿童社会融入状况不仅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社会保障与救助水平,而且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准,反映着社会民众对孤残儿童权益的尊重。从优势视角出发,以儿童发展与权益为导向,注重发掘孤残儿童自身的潜能、能力、优势及价值,则有助于促进孤残儿童积极的社会融入,使孤残儿童社会融入迈向平等化、正常化。

  关键词 孤残儿童 优势视角 社会融入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孤残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身体乃至精神(包括智力)残障,又失去父母及亲人的抚养照顾,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

 对于孤残儿童的抚养照顾主要有福利院集中抚养、家庭寄养与家庭收养等方式。福利院集中供养是其中最基本的方式。福利院集中供养模式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投入,孤残儿童的抚育、医疗康复训练及教育实现了基本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孤残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但近年来,这种“院舍式”的集中供养模

 式受到广泛质疑,主要在于福利院生活环境及条件的局限,孤残儿童个性化发展、亲情依恋及家庭归属感、社区融入难以得到满足,影响其社会融入,家庭寄养与收养方式的发展与完善成为有益的补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发展”、“儿童权益保障”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孤残儿童社会保障力度及养育水平、疗康复训练及教育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与社会融入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实社会中受到人们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影响,孤残儿童社会融入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1 孤残儿童社会融入面临的挑战

 社会融入是一个学术热词,有社会融合说、社会渗透说、社会适应说等,主要指社会成员的身份认同与接纳、心理行为适应与社会参与等方面。孤残儿童被视为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家庭缺失且年幼、残障,如何融入社会,社会融入的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课题。

 1.1 生存权利的拷问:自然残障的社会意义

 《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显示,中国每年新增“缺陷婴儿”90 万,对此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阻断其出生。缺陷婴儿生还是不生,父母及家人有权决定,这在法律上允许、医学上可以做到。阻断缺陷婴

 儿出生,从优生优育及家庭与社会抚育成本考虑,有其合理性一面,但同时拷问人性观与价值观。不少缺陷婴儿出生后被父母家人遗弃甚至残害,这是道德与法律不允许的。诚然,自然残障的类型、严重程度有不同,客观上也会对个体、家庭、社会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自然生态意义上来说,残障是人的身体结构、机能与环境之间的不协调状态。但这种不协调状态常常通过内在与外部的作用可以得到改善。在科学技术与医疗水平高度发展的今天,一些残障如儿童先天心脏病、唇腭裂等能够在早期得到治愈,有的肢体残疾可以得到矫正及康复。尽管如此,残障婴儿常常被视为异常、甚至残废,父母家人觉得家有残疾儿丢人、麻烦,残障儿童因此被父母及家人抛弃。儿童福利院中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因残障被父母家人遗弃的孤残儿童。事实上,大多数的自然残障并不可怕,而社会对残障意义的消极建构所形成的认知与行为偏差,如视残障为残废,对残障儿童的厌恶甚至遗弃所导致的后果更严重。这种极端错误思想意识与行为应该为社会所摒弃。

 1.2 养育中的保护性限制:家庭缺失与过度保护

 孤残儿童承受着因残障而遭受家庭遗弃的不幸,也因此得到社会的同情与保护、政府的保障与支助。

 在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得到工作人员的妈妈般的视如己出的细心照顾,十几年如一日,培养出深厚情感。在福利院,我们能够看到听到儿童称平日照顾他们的工作人员为“妈妈”,而非阿姨或老师。工作人员也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给予关心爱护。这种爱是高尚的、令人感动的。但是,“妈妈”们的爱有时也有过度的、过分的一面。比如,对儿童总是照顾过多,甚至生活琐事也包办代替,致使一些孤残儿童容易形成“特殊”意识、强烈依赖心理。长期生活在福利院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少与外界接触,加之“妈妈”的特殊保护与社会的特别关注,残障儿童容易变得胆小、敏感、难以独立,致使他们在社会融入过程中思想意识与心理行为受到限制,社会适应困难。

 1.3 受教育中的社会歧视

 “社会歧视”指社会对个体或某类群体的区别对待。这种态度与行为会造成当事人社会参与的机会或权利遭遇阻碍甚至被剥夺,致使其社会融入被阻断。当今社会残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受到歧视与排斥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比如央视《看见》栏目报道一个 15 岁的深圳自闭症孩子鹏鹏被同班同学的 15 位家长联名以影响上课秩序为由赶出了学校,而校方和老师均默认了这些家长的做法,并多次拒绝了鹏鹏妈

 妈要求让鹏鹏正常上学的请求,孩子只能选择呆在家里。普通学校的一些孩子及家长不愿与残障儿童同班学习,认为与残障儿童同班会使自己受到不利影响,致使残障儿童失去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另有媒体报道:深圳一个 9 岁的自闭症男孩在被所在小学退学后,呆在家中无人看管坠楼身亡。这种现象令人痛惜。社会歧视的危害应该被正视并消除。

 2 优势视角下的孤残儿童社会融入

 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入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也需要发掘他们自身潜能与优势积极融入社会。优势视角是助人实践中的一种新的模式。如果在助人过程中只看到受助者的问题与障碍,并且替他解决问题,则无法着眼于受助者的发展。优势视角基于对人的信任与尊重,强调以正面、积极、优势的眼光去看待受助对象及其处境,挖掘他们内在的力量、优势及环境中的资源,相信并促使他们能够积极应对人生挑战。优势视角为探索孤残儿童社会融入新途径提供理论依据。

 2.1 发挥内在优势,认同社会成员资格

 孤残儿童的出生可以选择,而生存与发展以至融入社会是每个社会成员(包括孤残儿童)的基本权利。然而,人生充满风险,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如何生存

 并谋求发展是每个社会成员社会融入需要解决的问题。外界支持固然重要,发挥内在的力量与优势更关键。优势视角理论告诉我们,应该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优势、潜能、能力及价值,帮助个体认识与发掘自己内在的优势所在,并创造条件实现与提升内在优势,发展自我。

  每个人都有内在的力量与优势,孤残儿童也不例外。内在优势在哪儿?在于人的自然禀赋、能力与品质、自身的价值等。如何发挥优势,积极融入社会,需要内在与外在共同作用。对孤残儿童来说,政府及社会各界从抚养、医疗康复训练及教育以及社会关爱与救助等提供了保障性支助,社会大力发展福利院供养以及家庭寄养等方式,为满足孤残儿童多方面需求、实现权利保障、积极融入社会创造了有力条件。与此同时,充分重视与发挥孤残儿童内在力量与优势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孤残儿童虽然身体残障或智力有缺陷,但他们还有性情单纯、朴实、可爱的一面,对他们的抚养教育可注重情感互动与爱的教育;一些自闭症儿童虽然无法正常沟通,但他们往往具有很多过人的天赋,如对数字或一些特殊事物敏感,需要因势利导;还有视力残障往往听力异于常人,对缺陷的补偿。以孤残儿童成年后就业来说,优势视角强调用自身优势克服已有的缺陷,扬长

 避短,实现自己的能力与价值,融入社会。例如在社会帮助下聋哑人开网店、盲人做按摩推拿。在不少地方,手艺好的盲人按摩已经成为品牌。

 优势视角理论认为,抗逆力是内在优势的核心品质。个体在面对逆境时能够做出理性的、建设性的选择和处理方法,是抗逆力的主要方面。抗逆力是个人的一种优势资源,能够引领个人在身处不利环境下懂得处理各种不利的条件,从而产生正面的结果。抗逆力也是一个过程,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并且不断增强。抗逆力高的人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逆境,这是作为孤残儿童可以被激发利用的一种强大的力量。残障是成长中的障碍,但也能从中得到磨练,个体超越自我,可以创造奇迹。残奥会上的运动员,他们给世人展示的残缺的美以及超强的运动能力是无与伦比的。

 2.2 赋权增能

 孤残儿童要获得自我实力与能力的扩充需要发挥自己与外界的力量。国家的一系列福利保障政策,对孤残儿童的社会救助、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医疗康复都是最大限度地为孤残儿童赋权增能。对孤残儿童“赋权”应该侧重两个方面的“增能”,一是从医疗技术的方面,做好残疾预防与康复训练,使残障的机能得以补偿和恢复、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增强;

 二是从社会参与的角度出发,提升孤残儿童教育平等和就业平等的权益,帮助孤残儿童掌握一技之长,使其自主独立、提高其生存质量,更好地融入社会。山东即墨市政府为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并进行康复训练,使他们走出无声的世界。南昌市福利院成立脑瘫儿童康复中心,对脑瘫儿童早发现、早期筛查诊断、早干预,并为脑瘫儿童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收效较好。

 2.3 无差别化教育

 无差别教育是一种教育公平的理念。孤残儿童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往往接受的是特殊教育。一方面,特殊教育为的是适应孤残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它特殊,客观上也阻断了这些特殊儿童与一般儿童的接触,不利于他们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影响孤残儿童的社会化进程及社会融入。因此,融合教育应运而生。

 《同班同学》是台湾的一部纪录片,片中描述了残障学生和一般学生在“融合实验班”一起学习的故事。患有听障的小女孩、唐氏症患儿等孩子和普通的儿童从幼儿园到小学都同班,为的是证明读融合班的普通孩子与特殊儿童在一起不会变笨,也告诉所有父母:你的孩子和身心障碍的小孩在一起,是不会有问

 题的。这体现的是“融合教育”理念。

 融合教育是让残障儿童与普通儿童一起随班就读,并相互促进的一种学习方式。这种教育方式的好处是,充分发掘教育中积极的、正向的因素与力量,创设平等、尊重、接纳的良好氛围,促进特殊儿童与同龄一般儿童正常交往,建立良好合作的社会关系。

 香港对孤残儿童提倡实施普通教育,尽量安排残障儿童就读普通学校,让他们在一般的学习环境中与普通学童相处,以接受全面的教育。适宜入读特殊学校的学生实施特殊教育。这两种看似不同的教育方式实际上都有助于促进孤残儿童融入同龄群体,融入正常的社会交往之中。所以解决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入问题非常重要的是从教育着手,借鉴香港台湾的融合教育方式,让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随班就读,对有需要的特殊儿童实施特殊教育,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参考文献

 [1] 陈成文,孙嘉乐.社会融入: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06).

 [2] 中国每年新增“缺陷婴儿”90 万多名代表建议阻断其出生[EB/OL].http://news.youth.cn/gn/201503/t20150314_6525441.htm

 [3] 于松梅,孙琪.透视残障理论的社会学观点[J].

 中国特殊教育,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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