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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20 20: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范文推荐)

 

 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5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各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改进干部作风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为加快实现我县“三个率先”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1、按照“三转”要求,抓好主体落实。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中的主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贯彻执行《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勤廉双述、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3、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各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党章》、《规定》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为主要

 内容的学习教育,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打造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示范点。

 4、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财政、民政、发改、审计等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村级工程建设、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单位、各镇(街)要督促和指导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县农廉办将分别在全县南部和北部镇(街)中选择一个村(社区),重点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的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农村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方法,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小组制度,推广议事协商、民主恳谈、村级重大事项决定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制度等做法,保障农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

  5、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科学严密、全面覆盖的服务组织体系,推进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加强镇(街道)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构建服务保障体系,增加对基层工作的投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基础保障。

 二、强调阳光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影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最大的问题,是村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和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分工,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要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村级财务管理和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将三资管理情况作为基层干部政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1、要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坚持阳光理财。近年来,我县在加强极级财务管理上做了很多努力,村级财务管理也正在逐步走上正规。但由于理财不够透明、管理不够民主,群众还是存有疑虑。要充分发挥阳光三农网的“公开栏”作用,及时公开公示村级财务,让群众对村里的每一笔收入、每一笔支出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2、要让群众参与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去年三资专项整治后,各地都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清查核实登记,各镇(街)要

 把清查核实的集体“三资”情况,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公示,让群众清楚自己的村里到底有些什么资源、有哪些资产、有多少资金,便于人民群众监督。

 3、要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群众的权益。要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权。各镇(街)在阳光理财、公开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面,要把中央、省、市、县等各级的强农惠农政策、各种补贴标准、群众个人所得发放情况、发放明细等等,通过阳光三农网发布出来,供群众掌握和参照,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4、要严格将集中交易的项目纳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使用上级资金及集体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采购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造价等服务项目;使用集体资金采购非工程类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的;农村集体“两安用地”(指生活、生产安置地)使用权出租或合作招商;村、组集体管理和使用的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流转;集体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租、出售)的交易项目都要纳入三资交易平台统一交易。三资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内容要在阳光三农网镇级“三资管理”和村级“三资公开”栏目同步进行公开。建立健全组账村代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完善组级财务监督体系;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资交易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三、运用“阳光三农网”、村务公开栏和“村(居)事人人知短

 信平台”加速推进农村“四公开”工作

 1、认真抓好湖南省阳光三农网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运用阳光三农网进行四公开工作的通知》(长县农廉〔2013〕6 号)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由县农廉办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以镇街为单位,开展对村社区阳光三农网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镇(街)、村(社区)网站建设,规范镇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惠农补贴公开”、“办事公开”等“四公开”和村级“党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三资公开”等“四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重点督促落实镇街惠农补贴到户明细和村级财务、三资等情况在本级阳光三农网网站公开。

 2、开展以“四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网站建设创新活动。鼓励各镇街、村社区创建四公开栏目内容优秀模式版本,在全县推广。

 3、完善阳光三农网建设考核办法。对镇(街)阳光三农网网站的考核,由以往的注重数量到注重信息质量的转变,将网站信息公开的质量、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网站的人民群众的关注率(点击率)作为网站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对镇(街)年度绩效考核。各涉农县直单位下拨的支农项目资金,要在资金下拨前在 XX 县阳光三农网“支农惠农”栏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意见要及时处理;对所有未在阳光三农网县级“支农惠农”栏目公示的支农项目资金,县财政局不得下拨。

 4、加速推进“村(居)事人人知短信平台”建设。

 在充分利用传统方式进行村务公开的基础上,加速推进“村(居)

 事人人知短信平台”建设,及时将“政府相关工作布置、重要活动的开展、村级工程的招投标、会议通知、招工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等内容,群发到村民手机,确保全体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

 按照《关于印发<XX 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级示范点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农廉办发〔2012〕02 号)和《XX 市 2013 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要求,全县每个镇(街道)向县农廉办推荐一个班子团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特色、群众基础好、各项工作在镇(街道)排名靠前的村(社区)参与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的创建。

 1、县农廉办在去年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制定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

 2、在创建单位名单确定后,由纪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农廉办和其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对镇街纪委书记、创建村的支部书记进行培训;

 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领导重视”、“特色鲜明”、“决策民主”、“公开透明”和“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对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及时开展对各创建示范村的创建活动进行指导、督促,培育特色工作;

 4、由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对创建示范村进行联合验收。

  各镇(街道)、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切实负起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联系沟通,抓好任务落实。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工作创新。要充分发挥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督导检查。

 各镇(街道)、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 2015 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各镇(街道)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统计表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报县农廉办 XX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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