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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对于疫情防控流程要求(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22 17: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对于疫情防控流程要求(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对于疫情防控流程要求(全文完整)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对于疫情防控流程要求

  为切实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月*日(**24 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惯例安排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重点措施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各企业当前要抓紧对湖北籍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已经返回湖北的全部通知到位暂时不要回郴,等全国疫情控制稳定之后再作安排。对其他员工的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和防疫部门要求排查到位,确保涉及疫

 情防控人员全部落实隔离措施。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重点排查职工是否存在身体健康异常,对有疫区暴露史、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系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各企业要储备必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和科学防护指导。

  4.严格落实复工准备。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加强审核把关。指导各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职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人手一册发放有关防疫手册,加强员工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各企业根据各行业特点和标准,按照“自查自纠、自行验收、属地核查、分级报备”的程序开展复工复产,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企业按照省、市安委会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文件执行。其他企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

  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

 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6.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企业要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 5 点前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快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按照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五、组织保障

  1.“四包”促联防联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片、包企业、包重点、包人员,推动社会各方面联防联控。

  2.“三到位”促措施落实。各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3.“五个一律”促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六、有关要求

  1.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直管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地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烟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于 2 月 12 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煤安科、非煤科、危化烟花科汇总。

  2.全市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市安委办,具体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调科汇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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