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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18 08: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

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4篇

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篇1

学习宗教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在我党历史上,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有一个由浅入深、曲折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当然是消灭阶级和剥削,建立无阶级、无宗教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我党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从一开始就有着比较深刻地认识,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保护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基本宗教政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教育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上,我党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既是由我党的本质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国家性质决定的,也符合世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潮流。如果借口“宗教自由”而放弃这一原则,那就是开历史的倒车。何况,宗教自由是指人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如果在学校中强行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在一时一地必然只能向学生灌输某一种宗教信仰,而剥夺了学生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与宗教自由的原则显然是相违背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在我国,学校是传播现代化科学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更不允许学生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为什么学生在学校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呢?”。这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理由之一,也是许多青少年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之
  一。在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的权利,学生也是公民,为什么禁止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呢?
  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不允许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学校传播宗教意识,从事宗教活动,干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宪法》第36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都在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们必须懂得,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要求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当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教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虽然同样具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教师不同于一般群众。作为人民教师既不应信仰宗教,更不应参加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章第八条还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教师的职责要求教师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起着主导性的关键作用。教师要教育学生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教师本人要不信仰宗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这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原则,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XX-04-26
  篇二: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平等和睦相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平等和睦相处。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各民族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义务。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
  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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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对宗教的认识心得体会
  “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心得体会
  在当代,随着人类理性的渗透、现代科技的进步,宗教文化的社会作用已大大减弱,但是,它仍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特别是宗教文化所包含的核心价值观,大都是以超然的方式来表达对于现世理想社会的诉求。基督教的 “平等、博爱和公义”的理想,都是对于人类美好正义社会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愿景,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总目标是协调一致的。二者的契合说明,宗教文化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将具有积极的作用。
  我们知道,宗教文化首先是一种信仰文化,它之于社会的作用,它对于理想愿景的诉求,往往是借助于宗教道德的信仰化。道德的信仰化是对人生最高价值理念和社会最高理想的反映和把握,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一种核心文化价值活动,也是宗教文化的思想内核。
  与一般的非信仰化的世俗道德相比,信仰化的道德,其特性在于它的超越性和神圣性。信仰的超越性能把人们从其身处的物质世界提升到精神世界,从现实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让人追求一种与世俗利益无关的价值存在。信仰的神圣性则使得信仰的价值和权威得以保证,让信仰观念成为信仰者毋庸置疑、确定不移的追求,并对世俗观念、道德产生导向性,能逐步增强社会文化中神圣性因素的存在。
  因而,道德的信仰化是对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它能指导、修正、支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对于个人而言,崇高的、包含有终极指向的道德信仰,不管是宗教性的还是世俗性的信仰,都能形成个人行为的指南,塑造完美的理想人格。对于社会而言,美好的道德信仰,可以净化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臻于和谐完美之境。因此,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中,宗教文化的这种道德信仰作用是可以期待的。这对于修正当前过度实用化、庸俗化的社会文化取向,以及金钱的社会价值导向,化解诸如人文精神的失落、信仰的缺失等社会难题,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都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当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深入进行,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这一构建过程中,物质层面的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称奇的成就,构建和谐社会已迈出了坚
  实的步伐。然而,我们也发现,随着经济的腾飞,社会思想道德的建设并未跟上,而是出现了经济的增长和社会主体信仰缺失、人文精神失落、以及社会道德判断标准混乱,道德水准下降的巨大反差。以金钱为导向的价值取向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整个社会思想文化上,世俗性、功利性而又庸俗化的浮躁因素太浓,而具有神圣性、非功利性的包含有终极指向的积极因素又太缺,和谐社会的构建遭遇到了不和谐的时代难题。
  对于这一难题的化解,仅仅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诉诸道德也许是一条出路,但 “外在”的思想道德已不能全部解决社会上层出不穷的问题,也不能适应社会思潮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以“内在”的信仰化道德弥补这一不足,则是可以探索的方向。用因信仰而生的敬畏之心则可以使人无限膨胀的私欲得到收敛,又能修正金线的社会价值导向。同时,宗教文化本身大都具有促进社会稳定,和睦社会发展的舆论力量。让宗教文化充实于“和谐文化”的建设,以提升中国现代文化的包容性和渗透性,进而增强中华民族的“软实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也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宗教文化的浸润,化解和谐社会中的矛盾也需要有宗教文化的独特影响。同时,宗教文化作用的发挥也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当我们以审视的眼光考察中国当下的社会宗教氛围时,欣慰地发现,各种宗教信众正不断增加,学习、研究宗教的群众队伍也正逐渐壮大。以前那种对于宗教的偏见、误解、不解的社会现象正在渐渐减少,适于宗教文化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正慢慢形成。
  而且,根据与中国具有相同传统文化底蕰的亚洲“四小龙”的经验,当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后,便可能会在精神文化方面发生一系列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就是宗教信仰活动的空前活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国家因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急居变化所造成的社会阵痛。而中国今后也完全可能出现这一情况。因此,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广泛深入,宗教文化也一定会在其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谢晓华 XX-6-20
  篇四: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1)
  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张忠全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篇五:宗教学习心得
  宗教学习心得体会
  宗教是源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不解与自身恐惧的依托体。宗教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在人的恐惧无法寻找精神依托时,宗教给予了他们一个虚空的慰藉。当然在一段时间里,宗教在这段时间内传递了一种非物质的精神依托,使人得到精神上的解脱。但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长久下去,反而会出现“异化”的幻像。


  传统文化中其实也渗透着宗教的思想。当有至亲之人逝世,亲人难以接受,而实施的超度灵魂的佛教道场形式,其实更多的显现的是人的悲痛与不舍,与难以接受死亡的变相宗教行为,经过时间的轮回,这种形式反而变为了一种为众人接受的传统。有时宗教意识也只是对于自身的一种满足。
  而人仅仅是依赖于精神而生存的吗?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即为精神类。如果仅仅依赖于精神世界,人类世界至今是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社会体系的,实践证明宗教也只是一段时间的产物,而真正的目的在于精神达到一定高度时,通过实践与双手去进行物质创造,实现自身在此世界的价值。而宗教是完全的精神依托,是一种寄生体而已。
  但为何如今还是有这样的人群去选择寺庙超度自身?寺庙就是他们最后生命的归宿吗?从短时间来看,这些人是从宗教中得到了苦难的解脱,不问世事。但这种“异化”只是对于现实的规避。在长期的时间来看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一种“害己”的行为。在这种对于现实规避情况下,人的价值观会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实现个人价值的价值观也会随着宗教的温床慢慢消失,与之取代的是真正的精神服从,一切听从于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所谓的宿命观。一时的精神依托也只会真正变为精神的寄生体。为虚无的“精神体”服务,沉沦。
  当然人是拥有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人不仅仅是为繁衍而结束一生的动物。他是通过物质而创造自身价值的特殊动物。这其中的社会属性是拥有精神传递的,教师的价值是鉴于自身的经历经验与毕生所学的扎实知识通过自己的口述进行知识传递,这种精神传递是与盲目藏于寺庙的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一种是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另一种是被自身精神束缚的迷茫。当然宗教在生活里让人有一些道德约束,这种作用也是一种依托于精神的道德约束,仅仅是个人信仰问题。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物质的社会,也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奋斗去创造自身的价值才是实际。宗教问题必须认清宗教的本质,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的一种满足感。超度自身也是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身价值的。
  篇六:近年来做宗教工作的心得体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好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者应该深入探索和思考的课题。××省是全国宗教工作重要省份之一,面对新时期新阶段宗教工作的繁重任务,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全省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树立新理念,是宗教工作步入新境界的一把钥匙 “理念就是财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观念是促进事业发展的首要动力。开展新时期的宗教工作,需要更开阔的眼界,更深遂的思维,要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敢于另辟蹊径,“理念一变,天地宽;
理念一新,财富来”。近年来,我局注重以新的理念指导和定位宗教工作的开展。

一是树立以“交朋友、办实事、搞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宗教团体保持良性互动关系。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好这个桥梁,编织好这条纽带,真心诚意地与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上层人士联络感情,建立友谊,政治上团结合作,做到信仰上相互尊重,是近年来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积极推荐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目前××十届人大有3名宗教界代表,九届省政协有9名委员,一诚法师为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张金涛道长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我们还建立了与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省委书记孟建柱每年春节期间都要会见和宴请五大宗教上层人士,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宗教政策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入耳、入脑、入心,改变了过去纠纷产生了,不稳定事件发生了,才临时抱“佛脚”地找宗教界人士做工作,才重视与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在关键时刻,宗教团体都能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
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应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分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善事。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全省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抗洪救灾和宗教反邪活动,有力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树立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理念,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和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有其存在的主客观空间,也有其规律和特点。宗教是涉及国际、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的客观规律,既要依法管理,也要科学管理。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督促实施下发了一整套行政执法文书,并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出台《××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宜××实际的法规。另一方面,我们把正确看待信教群众,从内心真正把信教群众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看作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作为做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在信仰上尊重他们,政治上团结他们,生活上、实际利益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把广大信教群众与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坏人严格区
  别开来。在管理宗教事务中,坚持刚柔结合,既用“刚性”手段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更注意以“润物细无声”的理念,做好深入细致的团结、引导工作。

四是树立社会化的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宗教工作的合力。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特点,宗教工作如果单单靠宗教工作部门一家之力,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发挥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整体合力,依靠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篇七: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
  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 记得有一句维吾尔族谚语是这样说的,如果潜水的人惧怕鳄鱼,他就取不到价值昂贵的珍珠。当前,新疆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新疆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
  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歧途,坠入了与恐惧、饥饿、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
  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
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当代青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阵地。故此,我们应该从不同角度揭批宗教极端主义向学校渗透的丑恶行径,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对中小学渗透的对策与思考。
  教育工作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
  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
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
  面对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作为教育工作者,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锐性。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每一位教职工都应该自觉坚定地做一名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篇八: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心得体会
  ———— 阿不力米提·艾合买提 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 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 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篇九: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学习上我都每堂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发言。在短短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我的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此次培训可谓是精心谋划、精益求精。不仅有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更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犯罪心理学》,还有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权法》等等,可以说教以致学,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各位教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给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讲解,让我们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对民族宗教知识有了更详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我们的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对监狱民警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次培训就是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习的大门,不仅在理论知识上获得了一笔财富,更强化了我们不断学习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习的方法。学习让人的思想更加活跃、眼界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作为一名年轻民警,不断获取知识、拓宽
  视野、积累经验是不可或缺的,对我今后的工作来说,无疑将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今后,我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我加压,勤练、苦练,将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关心转化为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争取达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为推进监狱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十:学习宗教学的意义与感悟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神化的社会意识形态。(含义、研究问题、地位)研究宗教的学科便是宗教学。
  毛泽东说过:“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在现代社会,日渐
  “信仰真空”的人们,精神上不能没有一个支撑点,不然就成了浑浑噩噩的行尸走肉。而宗教能够发挥这个功能,让人有所寄托,以人类的福祉为己任,把更多的爱带给其他人。
  在人类早期社会,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功能。现代社会科学和司法已经从某些宗教分离出来,但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起到其独特的社会作用。
  在当代,随着人类理性的渗透、现代科技的进步,宗教文
  化的社会作用已大大减弱,但是,它仍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特别是宗教文化所包含的核心价值观,大都是以超然的方式来表达对于现世理想社会的诉求。
  宗教寄托着人们对命运的期望和对人生的关注。宗教的存
  在并不是因为愚昧、落后和无知。虽然我们知道天国遥不可及,但是每个人,特别是信教的人们,心里都有个神,可以求得精神上的慰藉与宁静。从一定角度上说,宗教满足了人的情感需求,通过其超越性帮助了别人。
  道德的信仰化是对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它能指导、修正、
  支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比如,宗教的“因果报应论”既有助于提高人对于他人恶行的情感忍受能力,还有助于提高人对于自己丑恶事物的情感节制能力,宗教文化借助宗教道德的信仰化来诉求理想愿景,具有使人减少对现实黑暗社会的仇视,憧憬理想社会的功能。对于个人而言,崇高的、包含有终极指向的道德信仰,可以塑造完美的理想人格。对于社会而言,美好的道德信仰,可以净化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臻于和谐完美之境。
  1、我国作为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思想作指导是维系我们坚定社会主义路线的最基本的准则。有助于我们坚定自己的唯物观,坚持科学的脚步,相信科学的力量,不断努力充实自己思想,为个人和社会发展做出正确准备,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才智。
  2、同时它能满足大学生宗教文化知识和信仰需求,有利于我们了解宗教文化中蕴含着的丰富哲学思想、优秀且多样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艺术。这种多样性往往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相同的。


  使我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从而了解宗教学涉及的教义、民族历史等内容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民族的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我国的宗教政策。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属于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人们的头脑对支配自己命运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虚幻的反映,其产生和发展依赖于人类的物质生活过程,对历史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其消亡是一个长期的、痛苦的历史过程。因此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宗教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当代大学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宗教问题虽然是公民个人的信仰问题,但宗教问题又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等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同国际斗争和国际冲突交织在一起,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披着宗教外衣,从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活动;
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
不允许宗教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现实社会里不难让我们明白,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处于混乱期,不具备科学的思想意识和方法论,容易被封建迷信、邪教和宗教的一些观点所迷惑。这们课程能够让大学生明白和区分宗教的一些基本问题,使我认识宗教与科学,宗教与邪教,封建迷信的区别,从而使他们认识到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鼓励学生全面了解各宗教,是打破人类神秘和思维惯性、思维控制的最好方式。要让现当代学生了解宗教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对不同的文化系统存在着正功能、负功能发挥的可能性,也存在着显功能和潜功能的区别。对于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全面介绍,有利于学生冷静、客观、理性、全面地观察和分析宗教现象。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还让我对宗教产生了很大兴趣。
  综上所述,宗教的学习对我们的意义重大,我们有必要在坚持正确唯物观和世界观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学习宗教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让其为我们的不断成长做出贡献,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出贡献,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总之,宗教是长期的,在未来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当中,对于黑暗势力、邪恶势力利用传统宗教或创立邪教进行危害社会的非法活动,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当然要保持必要的警惕;
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做的事情是,必须以更大的努力发扬传统宗教当中所包含的那些正面的、积极的、有益的文化因素,这才是我们当前更需要做的事情。我认为,我们将来的努力方向,是要把宗教建设成一种文化宗教。
            

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篇2

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在我党历史上,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有一个由浅入深、曲折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当然是消灭阶级和剥削,建立无阶级、无宗教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我党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从一开始就有着比较深刻地认识,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保护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基本宗教政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教育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上,我党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既是由我党的本质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国家性质决定的,也符合世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潮流。如果借口“宗教自由”而放弃这一原则,那就是开历史的倒车。何况,宗教自由是指人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如果在学校中强行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在一时一地必然只能向学生灌输某一种宗教信仰,而剥夺了学生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与宗教自由的原则显然是相违背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在我国,学校是传播现代化科学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更不允许学生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为什么学生在学校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呢?”。这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理由之一,也是许多青少年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学生也是公民,为什么禁止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呢?

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不允许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学校传播宗教意识,从事宗教活动,干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宪法》第36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都在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们必须懂得,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要求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当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教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虽然同样具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教师不同于一般群众。作为人民教师既不应信仰宗教,更不应参加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章第八条还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教师的职责要求教师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起着主导性的关键作用。教师要教育学生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教师本人要不信仰宗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这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原则,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2013-04-26

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篇3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丰满一实验姜丽影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
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
  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
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党员会议上王书记的带领和工作空闲之余的自学,我对我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时刻提醒我要遵守学校相关政策法规,鞭策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
  篇二: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我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坚决遵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迫性 一、认真解读两个《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紧
  作为新世纪颁布的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如何学习贯彻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推进,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工作、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的历史任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和
  纪律处分,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八大亮点
  1、以党内民主为主线
  《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办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
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则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3、重大监督问题初步解决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党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条例》将这一做法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如何反映的问题。这一个重要创举,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应该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精神。
  4、“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这些都是对“一把手”的制约。
  5、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条例》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思想。坚持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也是条例
  的一大亮点,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
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6、监督职责划分更明确
  《条例》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其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突出了各级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不仅规定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党内外监督相结合
  《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
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
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8、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挫伤了其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为此,条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任用亲信、拉帮结伙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为此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何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七个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为: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
  篇三: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准则、新学条例心得体会
  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
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要模范遵守《廉政
  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xx工作中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二、通过学学守则、学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干部的良好形象。
  篇四: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步出台。这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一、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在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中总结提炼出来的,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 1
  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二、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丰富内涵 一是范围更为全面。新修订的《准则》,首次对所有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内容也大幅精简,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要求更为严格。新修订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更为鲜明。《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坚持“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从严治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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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做好《准则》和《条例》的模范先锋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嘴上说说、墙上挂挂,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一要带头深学,既学习两项法规文本,更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
三要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上是我个人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一些体会。通过对照实际工作情况,我重新审视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了原因,为自己今后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和目标。
  一是强化学习,筑牢防线。坚持把学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领会,着力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严于律己,以身作责。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用自身的模范作用和良好形象去带动、影响身边同志,全力塑造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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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将廉洁从政作为抓好分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坚持务实作风,团结带领干部群众,着力抓好各项分管工作,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务求实效,为永清“绿色崛起、高端发展”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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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五: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新《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共同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共同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条例,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条令条例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意义。
  在学习了条令条例之后,我能够认真研究文件的精神实质,并深刻领会其含义,条令条例是全体军人一切行动的行为准侧,此次条令条例学习,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依据条令条例带兵的能力。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对条令条例进行学习,全面了解条令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特别重点学习了条令条例修改的内容,弄清条令的主要变化,强化其条令意识,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统一组织,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从自身做起,把条令条例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

把此次条令条例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条令条例,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点滴入手,长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加强对条令条例学习认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
  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项目部负责和对自身管理义务的一致性。
  通过此次条令条例的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质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决了自身条令意识淡化,军人本色退化的问题。也同时突出解决了部队经常性管理中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日生活制度不落实,干部表率作用不强等问题。并且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条令条例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切实把条令的要求落实到项目部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篇六:三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三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习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之后,对以下三项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体会如下:

  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要求,破除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新《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管干部的制度自信,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选拔使用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
  1、严格遵循“四个不唯”导向,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 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GDP的用人导向,体现的是德才标准与实绩导向的高度融合,凸显的是组织把关和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机统一。
  2、严格遵循“五项程序”规定,增强选人用人规范性 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是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新《条例》对这“五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规范,使选任程序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干部选任全程,对程序毫不变通、绝不走样。
  3、严格遵循“十个不准”纪律,增强选人用人约束性 新《条例》确定了“十不准”的用人纪律,在从严选拔、
  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方面扎紧了“笼子”,对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要以更硬的腰板、更足的正气,严格遵守选人用人纪律。要抓好提前预防,对干部开展经常性选人用人警示案例教育,教育引导干部不重人际重业绩,以有为争有位,不心存侥幸,不投机钻营。要严格制度约束,全面落实选任报告备案、考察全程记实和“一报告两评议”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
  二、在学习了《珲春市市属部门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之后,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列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任免机关撤销所提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务,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通过学习《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与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以下制度规范更加明确。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在制度“深化”上下功夫,提高针对性,针对以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重点在制度健全完善上下功夫,使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事物,按照“讲求实效、缺啥补啥、整体配套”的原则,不断探索完善新的规章制度,
  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法制化。二是在“细化”上下功夫,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好有关制度规定的“粗线条”问题,增加刚性措施,减少弹性条文,每项制度既要有不允许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了怎么办以及由谁来办等规定,使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仅在理论上清晰明确,而且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切实可行。三是在“落实”上下功夫,增强制度的严肃性。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坚决查清,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篇七: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XX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新增了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行为,对党员形成了全方位的约束,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规定。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结合组织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我觉得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组织部门作为规定执行者之一,组工干部只有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条例》,在执行时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同时,作为管理党员的部门,我们有义务、
  有责任宣传教育《准则》和《条例》,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三是发挥模范作用。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篇八: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其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我理解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水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所以,我们每个共产党员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不仅要认真学习好“两个条例”,而且更要身体力行“两个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下面我想通过自己初步的学习,《就“监督的层次与效果”浅谈一点体会。

记得市局孙文德局长在今年初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过去的“监督”存在四大弊端,“一是上级监督太远,二是同级监督太浅,三是下级监督太软,四是法律监督太晚”。这我们可以从李真等一批“落马”者的身上找到答案。

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当时可谓是政界首屈一指的正厅级年轻领导干部,但他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李真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固然与他自己主观上私欲膨胀、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有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外,客观上分析,我们又不能说与制度的约束、组织的监督不力就没有一点的关系。李真历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和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他从一个仕途辉煌的领导干部滑进犯罪的深渊,绝非一两天和一蹴而就的事,他所在的党组织、各级领导(无论是上级还是下级)、甚至是同事,对他的“所作所为”,要说是一点觉察都没有,那绝对是不现实的。这就在客观上给我们提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监督的问题。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监督的层次结构上,我理解由高到低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组织监督,他是最具权威的监督层面。主要体现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履行“监督的职责和责任”,上至中共中央,下至党的基层委员会,过去虽然没有《监督条例》,但党纪条规还是健全的、严肃的,如果各级组织的确发挥了职能,李真也许“滑落”得不至于这么快!第二层,领导监督,他是最具关键的监督层面。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他所体现的不仅仅是一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指被监督对象的重点,而且还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内容,也就是在组织实施监督工程中,领导干部又具监督的主导作用,也就是领导干部监督
  的“双重效能”既要受到组织和他人的监督,又要履行监督他人的职能。李真是如何监督他人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他丝毫没把自己摆在受组织和他人监督的位置这是肯定的。第三层,同事监督,亦可称之为同志监督,他是最能体现同志间是不是真正关心、真正爱护、真正帮助的监督。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五条责任和权利”,主要体现了党员在党内政治上的平等,你要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一个同志负责,那就必须要实实在在地落实你监督的“责任和权利”。古人都有告诫,“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明知一个同志做的不对,甚至犯了很大的错误,既不批评,也不做善意的提醒,其实这是对一个同志最大的不负责任。试想,如果与李真一起共事的同志有几个能真心实意地“敲打敲打”他,也许又会有另一番结果。第四层,自我监督,他是监督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决定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变化”。尽管客观世界是错综复杂的,各种利益关系充满着无限的诱惑,但变与不变,究竟向何方向发展,归根结底关键还是靠自己。李真的“变化”,按他自己所说,“因为没有人对我监督,说穿了就是没有人敢对我监督”,虽然客观上确实也存在,但是这也是他自己的一种诡辩。“人一旦丧失信念,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话是他说的,这才是他走上末路的真实写照。李真的教训非常值得深思。因此,实现自律,达到自我监督,同时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他人以及党纪条规的监督之下,我想这是学习“两个条例”后我们必须树立的基本观念之一。

监督的“四个层次”,无论对一个组织而言,还是对一个人而论,前三个层次属于“外部监督”,最后一个层次属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尽管很权威,也很关键、重要,但从监督的效果上看,根本还是取决于内部监督。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利,也没有不受监督的组织,更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一个党员,一个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干部,手中掌有权力,那是拥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要保证自己党性的纯洁,最可贵之处就是享受监督。一个人如果失去监督,那必然走进泥潭!
    篇九:学习《条例》与《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条例》与《准则》心得体会
  按照离石区信用社党委的要求,我信用社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使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和《准则》,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集体发展为核心的思想;
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时刻保持警醒和忧患意识,铸就思想道德防线;
时常反思自己,用《条例》和《准则》检查对照自己,做一名廉政的公仆。

银行从业之道,贵在廉洁,廉洁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不能坚持依法廉洁从业、遵守职业操守,就会失去拓展市场赢得客户能力的基础;
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的考验,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每天与钱打交道,要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以下几点做到廉洁,从而达到反腐的目的: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抵制住诱惑,端正职业道德思想,要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集体发展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集体。
  三、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责任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决按照廉洁从业的要求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总之,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 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篇十: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江西农业大学医院——赵招武
  XX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X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医院支部于XX年11月13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进行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XX年3月21日通知广大党员干部在上再次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在医院微信群中陆续登载有关文章,供大家进一步学习。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
  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
  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
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
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
“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
  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准则》和《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道教学习《河南省宗教事条例》心得体会篇4

河南省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感想

我观看了河南卫视节目《河南最美教师颁奖典礼》,看后让我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也十分感动,在此分享心得体会感想。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河南省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河南省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感想篇1 乡村“最美教师”身上印证了平凡中的非凡,普通中的崇高,为广大教师树立了可亲可敬的榜样。老师们通过撰写学习心得的形式来表达对“最美教师”的敬意。我要向“最美教师”学习:

第一是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最美老师,美在责任。她们的责任心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她们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向她们学习,就是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把岗位当作社会责任,把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满腔热情的、全身心的投入各项工作,踏踏实实的干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第二是乐于助人、至善大爱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大爱。这种爱就是把学生真正放在自己华考|zk168的心里,对学生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坚守着可以没有大师,没有大楼,但绝不能没有大爱的坚韧的信念和价值。向最美教师学习,就是要传承中华的美德,弘扬大爱精神,本着爱人民、爱社会、爱他人的博大情,扎扎实实的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把衢州打造成为充满爱心,人人向往的幸福之城。

第三是甘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团队。正是因为学校的这种团结互助的精神,才共同谱写了这曲感人的赞歌。向她们学习,就要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团队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强化工作的合力,为衢州两个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校教师决心以“最美教师”为榜样,开拓进取,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河南省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感想篇2 我观看了河南卫视节目《河南最美教师颁奖典礼》,看后让我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也十分感动。这些优秀的老师,他们在偏远的地区工作,却耐得住清贫,在工作岗位上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我心中在想,老师的幸福在哪里?不就是家长对你的认可和孩子们对你的喜欢和信任?不就是孩子们进步的那一刻吗?

每个人在心里都有一个对好老师的评价标准,可能是讲课的优劣,可能是优秀率的多少,可能是个人素养的程度。我看了最美乡村教师后,深刻体会到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一个有着高尚师德的人,因为只有有师德的人才能够为孩子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

月10日,迎来第31个教师节,2015年,让我们一起倾听“河南最美教师”的微心愿!

刘文婷,女,43岁,洛阳市老城区培智学校教师。

事迹:从师范院校特教专业毕业后,来到这所以教授智障孩子为主的学校,刘文婷一干就是25年。25年,她从最年轻的教师,成为学校工作年头最长的人2015观看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汇编2015观看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汇编。教智障孩子发音、说话,教他们握笔、写字,为他们换洗尿湿的衣裤、床单……

刘文婷,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师德标兵、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特殊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微心愿:“特教老师的教育对象,都是一些在智力、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我教不出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学生能独立生活就是我最大的目标。”因为每个孩子都在努力证明:每个人都能有梦,也都能努力去实现。

他们所走的是一条条不同寻常的道路,有别于我们平常教师的行走轨迹。在我们,我们的现在,以至于我们的将来,不一定或许根本不可能走什么特殊的道路,但即使在最一般的道路上,我们可以选择坚守,无悔地默默前行,在这种默默的坚守里,我们会多几分努力,会洒更多汗水,但是我相信天道酬勤,上天也会眷顾,没有谁会阻挡我们前行的路。

  河南省最美教师心得体会感想篇3 我们在学校的组织下,分年段学习了“最美教师”的感人事迹。老师们都深深地被“最美教师”的义举所打动,纷纷表示要学习“最美教师”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心。许多老师认为,“最美教师”的义举正是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崇高品质和心系学生、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的最好诠释,他们身上印证了平凡中的非凡,普通中的崇高,为广大教师树立了可亲可敬的榜样。“最美教师”的救人不在于偶然,是无处不在的责任心所致。她们使我对“爱与责任”有了更一步的认识。爱事业如爱生命,她们的事迹鼓舞着大家,我们要像她们那样,怀着对工作的爱,对学生的爱,热爱教育事业。她们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下面谈谈学习最美教师的心得体会:

一、立足本质,对学生献出一片爱心。托尔斯泰说过:“如果教师只有对事业的爱,那么他是个好教师,如果教师对事业的爱和对学生的爱融为一体,他就是一个完善的教师。”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教师,对于任何学生就是一个“爱“字。以无限的真情去关爱,用爱去感化每一个学生的心灵。当学生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厌其烦的耐心指导,当学生做错了事的时候,指导分析让学生知道做错事的原因。用温馨的语言教育学生,用父亲般的爱感化学生,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犹如父母,甚至胜于父母。感受到能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

二、对工作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最美的教师坚持朴素的工作作风,一心扑在教育事业,我们也应该做到这几点:引用衢州市委书记赵一德三句话进行了概括。第一是学习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最美老师,美在责任。她们的责任心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她们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向她们学习,就是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把岗位当作社会责任,把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满腔热情的、全身心的投入各项工作,踏踏实实的干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学习乐于助人、至善大爱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大爱。这种爱就是把学生真正放在自己的心里,对学生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坚守着可以没有大师,没有大楼,但绝不能没有大爱的坚韧的信念和价值。向最美教师学习,就是要传承中华的美德,弘扬大爱精神,本着爱人民、爱社会、爱他人的博大情,扎扎实实的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把衢州打造成为充满爱心,人人向往的幸福之城。

四、学习甘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团队。正是因为学校的这种团结互助的精神,才共同谱写了这曲感人的赞歌。向她们学习,就要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团队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强化工作的合力,为衢州两个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们要以她们为榜样,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我们面对的学生特殊,这就更需要我们拿出一颗“慈母之心”,循循善诱,对学生要耐心细致的去做,去为这些学生服务。就是要学习他们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们乐于助人、至善大爱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们甘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精神。“最美教师”这个响亮的名字已经震撼衢州、感动浙江、传遍全国,为全体老师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是激励我们团结拼搏,奋勇向前的强大动力。

总之,我要以最美教师为榜样,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更新观念,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得工作,为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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