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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全文完整)

时间:2022-06-24 20:25: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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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全文完整)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4篇

第一篇: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

**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提高认识 找准着力点 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

--**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类似范文:县安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局党组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文体广电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牢固党委(组)主体责任意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不仅是当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力反腐形势的需要,更是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责任。

201*年以来我局党组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作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从思想和理论认识上扭转了过去轻党建的错误认识,让党员干部清楚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我党的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牢固树立起党组领导干部主体

 

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拓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拔出来为群众服务。

一段时期以来,我局党组严格按照好干部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条标准”先后选拔任用了数名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基层干部,把他们充实到各个重要工作岗位,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三、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形成廉政反腐合力。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委(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只有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才能起到稳固的效果。我局党组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的工作中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惩治并重,努力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形成廉政反腐合力。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平台,建设形成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理论中心组定时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交流为核心和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学相结合的长期、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在学习教育中通过对党章、党规、党纪等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文件学习和典型案例剖析,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观念,调高了自警意识;
通过开展“中层干部进课堂”、“党规党性大家谈”等各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加深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严密制度保障。

党委(组)承担主体责任,关键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制度建设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

按照上级自律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整改活动,我局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干部任用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理论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体系。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坚持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民主集中制度、述廉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中层干部任免等方面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完善严密的监督机制是主体责任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也是防止腐败的关键环节。党委(组)在履行自己主体责任的同时要自觉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监督,把手中的权力按照要求关进笼子里。

我局党组认真履行县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报告的规定,规范本单位的事权、人权和财权,并把执行规定情况作为对党组领导考评的内容之一。对于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重要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任免、交流;
**专项资金的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局党委均实行集体决策,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社会群众、本单位职工各个层面的监督。

四是强化行风效能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与每名执法人员签订文明执法责任书,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现象的发生。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服务活动,

第二篇: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清单(最新)

山东省这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写的很实很接地气,很多地方可以借鉴,包括其他省份,也包括企业。
安全工作事无巨细,但是抓起来还是要抓重点,不然,要么抓不完,要么抓于表面、要么疲于应付。关于这点,如何精简地干安全工作,为什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这样的安全两大制度、两大体系?这次山东省这个通知,就指出了企业这个责任主体应该干的重点,如下:(一)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个员工都明白应该干什么。(抓住了落实责任这个“牛鼻子”)(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该怎么干。(抓住了规范制度这个“关键”,十九届四中全面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工作也应依法治安,把制度建设的优势转化为安全管理效能)(三)认真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能力。(抓住了培训这个“抓手”,安全意识比安全设备更重要)(四)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治理。(抓住了“预防为主”这个关键,把风险停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并把“管理上缺陷”纳入其中。)(五)强化应急管理,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程度。(抓住了“应急”这个最后一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这个“救”也得抓,而且是得实抓。)

“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这个“诫”也就是“问责整改提升”,本通知在下面专题进行了要求:又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四个制度,来完成闭环提升。把“工作”留给企业,把“问责”留给政府,这个分工比较明确,符合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职能。所以,企业就不要老想着减责减负,干好自己的,尽人事听天命。人事都不尽,那就连听天由命都没机会了。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鲁应急发〔2019〕75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省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山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安全保障。二、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一)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个员工都明白应该干什么。企业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内容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责任人要明确到每个岗位,明确到员工,人员有变化的要立即更新。要将企业风险辨识的结果纳入责任制范围,明确到每个员工;
责任范围要与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相适应,涵盖每个风险点,不得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作为责任范围的内容。企业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考核标准要与责任范围相对应,要制定落实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收入与考核挂钩。(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标准规范的要求,未覆盖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要对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及时更新,每年一调整、三年一修订。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无操作规程的具体工作,一律不得作业,由技术、工艺、设备、生产、安全人员联合制定作业规范并经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审定后,方可作业。对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突出的从业人员要给予开除,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现一处、开除相关责任人,3年内不得录用。(三)认真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能力。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企业安全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学时及工作衔接点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实行培训人员责任追究制,未按规定培训且因此导致员工“三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凡未达到培训要求安排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实操培训车间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位,一线从业人员每年应进入实操培训车间复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四)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要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严格落实,坚持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和与现有管理体系高度融合,确保风险管控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对梳理出的安全责任逐一落实。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每个岗位、每个设备的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要按照治理目标、人员、经费、措施、时限五落实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治理。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防止养患成灾。落实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分类治理,弥补管理上的缺陷,从“根”上杜绝事故隐患。(五)强化应急管理,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程度。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高危和人员密集场所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操作性,及时进行修订完善。高危和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适用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企业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三、明确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一)明确监管职责,依法实施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规定的职责、监管方式等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制定权责清单、实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具体实施计划,确保责任明确。在行业监管、事故调查、工作调度等方面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专业监管要公正公平、突出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第三方监管。要恪尽职守、敢抓敢管、监管下沉。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作风和执法方式,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逐企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针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实际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机制的标准文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深入本行业、领域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机制。要明确时限,责令本行业、领域企业按时完善制度、明确落实机制;
凡到期未整改的,一律移交执法机构依法处理。(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有关执法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分类制定执法检查标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细化监督计划;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移交有权机关收回许可证;
拒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按规定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要对查出的隐患逐条书面说明依据、整改要求、对应罚则,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四、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一)建立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适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明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涉罪有关问题。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可以依照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行政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依照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二是明确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关问题。对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经营(除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纳、毒鼠硅、甘氟等五种禁用剧毒化学品之外)具有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超出行政许可范围,擅自从事除具有毒害性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许可失效后继续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达到追诉标准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二)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鲁应急发〔2019〕43 号)等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1 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按照“谁签字、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审慎态度依法审查。(三)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对发生死亡 1 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进一步发生、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局部或全部暂时停产停业或停产停业整顿。停产整顿期满后,企业提出申请,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确定隐患消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和施工。经停产整顿验收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按程序予以关闭,属地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关闭企业后,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吊销企业有关证照。(四)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由应急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对发生死亡 1 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让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应急部门要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召集联席会议,启动联合执法程序。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对事故企业的各类证照、行政许可等手续的完备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事故企业存在的证照不全、手续缺失、虚假证明、瞒报漏报、非法集融资、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处理。因发生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树优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来抓,要定期分析和预判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行业、领域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建立会商协同机制。各级应急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明确议定事项,定期联合通报辖区内有关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立案、公诉、裁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三)强化法治宣传。建立媒体曝光制度,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大幅提高奖励金额,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在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开设公益宣传专栏,普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律法规知识。本意见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8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2019 年12月9日       

第三篇: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

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成员)

单位:
区政府办 责任人:
刘晓燕

工作类别 具 体 工 作 措 施 数量指标


时间:
2016 年 5 月

完成时限 承办科室

政 务 服 务


落实分

管职责

推进预

防腐败


围绕“两学一做“,组织政管办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

及时传达区委、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区政管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每季度专题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政管办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工作、 政管办领导主体责任清单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体系作风整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次

根据实际及时传达, 5 月底前制定计划

每季度不少于

1次,每年不少于 4 次

全年不少于 2



加强日

常监管

坚持廉

洁自律

个性项


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办理。

严格落实政务服务 “五项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等程序,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行政效能问题。

调研、检查区政管办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任务及政管办领导主体责任清单的推进完成情况。

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个性化”的责任书。

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对分管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进行批评教育或约谈、诫勉。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认真执行“三重大一”决策机制及个人有关事项、外出、请销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报告制度。

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年底前,按要求向区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廉述责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前置项目。


长期 长期

每年不少于 4 3 月、 6 月、

次 9 月、 12 月


政府信息

公开科

政务服务

和公共资

源交易管

理指导科

各科室

各科室

各科室

政务服务

和公共资

源交易管

理指导科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对财政资金、 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信息同步公开,对各部门文件解读和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 继续推进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对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及时更新维护内容, 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督促整改。


政 府 信 息

2 次 6 月、 12 月

公开科

政 府 信 息

2 次 6 月、 12 月

公开科

政 府 信 息

长期 长期

公开科

第四篇: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

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市纪委XX届XX次全会和县纪委XX届第XX次全会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XX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XX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XX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同时严格执行局党委委员列席指导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发现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搞形式、走过场,当场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报告党委主要负责人,直接确定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重新召开。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XX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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